昨日(4月2日)获悉,省招办已公布今年高考加分政策,今年最高加分只能达到20分,比去年的最高加分降了10分。
去年已有消息,今年云南省的高考加分,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最高加分将限定在20分,考生如果符
合多项加分政策,只能以其中最高单项计算加分。
下调的这一加分政策主要涉及边疆少数民族考生一项。去年的加分政策规定: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0分,但今年该项加分调整为20分。
不过,今年的加分政策中也有调高加分的。比如去年“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今年则调高为加20分。
按照云南省招办公布的加分政策,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也可加20分,但只在报考省内高校时有效。符合加分的考生名单,必须公示方才有效。
省招办也同时规定,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7类考生加分政策
1、按有关规定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获得“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电脑制作奖的加20分。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在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加20分。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加20分。
7、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认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体育类考生不得加分。
8、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院校加20分。
9、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20分,土生土长随父母到边疆工作,在当地户口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加20分。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10、我省除白、回、纳西、彝、壮、满族和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以外的十九个少数民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
11、内地农村户口的彝、壮族考生加10分。
12、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13、在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工作10年以上,并且现仍在这些地区工作的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的加20分。
1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20分。
15、烈士子女加20分。
16、第一志愿报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生源不足情况下,可在高校调档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统考总分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投档。
6类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有特殊贡献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报考本省师范院校、边疆贫困地区教师子女,报考医学院校、边疆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员子女优先录取。
首席记者 杨理锐 都市时报
编辑:牛廓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