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绿色五华 彰显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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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3月17日至3月21日,在区委、区政府的号召下,短短5天时间内,全区7000多名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和机关干部已为绿色五华建设捐款总额达211万余元,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对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的支持和拥护。

  圆通山周边绿化。

  美仑美奂的西北沙河生态公园。

  繁华闹市区中的柔情绿意——金碧公园。

  已被认养的人民中路绿化带。

  市民在金碧公园休闲。 

 本版图片均由记者赵伟摄

 

  绿色五华这样建

  3月21日,五华区召开了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绿色五华建设工程。这是五华区继率先出台“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后,再次率先启动生态文明建设。

  经过去年的“四创”工作,五华建成区的绿化指标均已超过了国家标准,绿地率达到39.4%,绿化覆盖率达到41.2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5.15平方米,在此基础之上提出的绿色五华建设目标更加令人振奋――到2010年,实现辖区城乡园林绿化全覆盖,全面推进城乡园林绿化一体化,全区绿地率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绿化覆盖率年均增加0.6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超过15.15平方米以上。五华区在3月21日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城乡园林及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原则”、“行动方案”和“五华区关于动员全社会参与建设绿色五华的实施办法”,提出了社会和个人认养、认建园林树木、绿地的原则和方法,五华区绿化处还就做好认建、认养引导服务工作做出了公开承诺。倡导全社会通过捐赠、捐资和栽植纪念林、纪念树等方式,共同参与绿色五华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把昆明建设成“森林式、环保型、可持续发展的高原湖滨特色生态城市”的目标要求,五华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罗建宾为政委、区长杨皕为指挥长的五华区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指挥部,提出了打造绿色五华的目标任务和指标要求,按照全市“点、线、面”结合的总体部署,“点”以五华区建成区范围内为重点,建设绿化精品工程;“线”以五华区公路、铁路、河道、堤坝绿化为重点,建设绿化景观工程;“面”以五华区滇池面山范围、沙朗、厂口两乡为重点建设绿化生态工程。把五华区建设成为森林式、环保型、园林化、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态区。全面启动生态村、国家环境优美乡创建工作。滇池流域污水收集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100%。完成入湖河道截污收集处理三年达标工程及河堤绿化工作,入湖河道水质全面改善。

  根据五华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推进城乡园林及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在道路绿化中高速公路两侧宽25米、国道两侧宽25米、省道两侧宽20米、县乡公路两侧宽10米、村公路两侧宽2米、城市外环线两侧宽10米建成绿化带。同时完成昆禄公路沿线道路绿化改造工作。在流域和水源区绿化方面,辖区内水源坝塘、河道、沟渠周边加强森林植被保护,提升绿化质量。还将通过培育民营园林绿化公司和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公司的办法,努力实现绿化建设和管理市场化、苗木基地企业化。从2008年3月份起,在绿化建设工程中改变过去的绿化工程付款方式,认真严肃地贯彻落实“3331”付款方式,严格按照“3331”付款方式原则与绿化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把“3331”付款方式作为绿化建设工作中的一项规定执行。另外,五华区还将按照 “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社会倒逼部门、下级倒逼上级、督查倒逼落实”的城乡绿化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成果倒逼制度,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的目标督查和奖惩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工作责任人当年不得晋升,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活动,未完成目标任务,且完成率最低、排名末位的,对工作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

  在动员大会上,五华区青年志愿者还宣读了《用我们的行动 建设绿色五华倡议书》,向全社会发出了共建绿色五华的倡议。绿色五华,正象春苗破土一样向我们预示着五华区美好明天的绿水青山。

  绿化关键词

  A辖区主城绿化

  对辖区二环路内建筑物进行全面普查,并对违法、违规建筑物实施拆除,拆除后地块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建设。

  B城镇绿化

  在全市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辖区情况和特色,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保护规划,完成绿地系统建设三年达标任务。

  C两乡集镇绿化

  以乡道路绿化、小型公园、庭院绿化为重点,实现乡绿地率达到2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3%以上,村户绿化率达60%以上,乡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乡江河沟渠绿化率达80%以上,集镇面山绿化率达80%以上。

  D村庄绿化

  以乡村道路绿化、河畔绿化、庭院绿化为主,村庄四周防护林建设不少于两排并闭合绿化。

  E道路绿化

  完成市下达公路路网绿化美化工程,高速公路两侧宽25米、国道两侧宽25米、省道两侧宽20米、县乡公路两侧宽10米、村公路两侧宽2米、城市外环线两侧宽10米建成绿化带。

  F河道绿化

  对入湖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建设10—50米宽度不等的滨水游憩林荫带形成沿河亲水湿地带和沿江绿带。

  G高压走廊和农耕道路绿化

  在220千伏以上的高压走廊下建设宽50米的防护林绿带,以农耕道路为基础,建设农田防护林,宽度在2米以上的农耕道路的防护林建设达90%以上。

  H流域和水源区绿化

  辖区内水源坝塘、河道、沟渠周边加强森林植被保护,提升绿化质量。

  I面山绿化

  关停城市面山的采矿、采石挖沙、取土点(场),恢复面山植被,对城市(城镇)面山、交通沿线面山进行绿化,增加森林面积,使辖区城市面山绿化率达85%以上,交通沿线公路面山绿化率达80%以上。

  五华区绿化处服务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监督,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投身城市绿化建设,积极开展绿地认建、认养、捐赠绿地建设资金、苗木等活动,为我区绿化建设事业做贡献和管理、使用好捐赠资金、物资,保障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巩固发展绿化成果,进一步改善我区的人居环境,对做好认建、认养引导工作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对认建、认养绿地的单位或个人在提出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认建、认养协议,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二、为认养绿地、树木和捐赠物资的单位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肯定其对辖区绿化建设做出的贡献,并通过网页等形式进行公示。

  三、为认建、认养500平方米以上绿地,认养古树、名木制作认养标志牌。

  四、对认建、认养公共绿化设施的单位或个人,我处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及业务指导。

  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单位或个人对捐赠资金、物资的使用进行监督。做到每一笔捐赠财、物的进出、使用情况登记详实。

  六、在工作中我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认真进行办理,热情接待认建、认养、捐赠绿地和建设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共同做好参与建设“绿色五华”的事业。

  捐赠联系电话:

  0871—3619059

  3629060

  捐赠账户:

  昆明市五华区绿化处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昆明西昌路支行

  账号:

  53001615540050665671

  承诺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绿化处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五华在行动——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园林绿化一体化,打造“绿色五华”,根据《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五华区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2008年行动方案》要求。五华区吹响了推进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的“集结号”。并严格规定了时限,所有工作必须在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一个崭新的“绿色五华”呼之欲出。

  实施绿化精品工程

  建立健全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工作管理机构,建立执法管理队伍;编制完成城乡绿地系统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建立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制定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工作意见和造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启动实施绿地系统三年达标工程,完成三分之一的乡、每个乡完成三分之一的行政村绿地系统建设工程;加强对《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和其他绿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选工作;实行二环路内临违建筑零申报制度;绿地率指标增长1个百分点,绿地覆盖率指标增长0.6个百分点;建设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林。按一级A标准制定出台城乡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升方案,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强化大气污染、企业废气综合治理和区域环境噪声防治,市区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优良级天数达标率100%,相关指标明显改善;启动滇池流域径流区范围散居居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开展清洁农业生产示范,推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及控施化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0%;市域地表水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考核要求,主城区段全部河道实现无黑臭。

  完成主城区25万平方米拆临拆违任务,完成拆临拆违建绿透绿10万平方米。完成道路绿化的“视觉补差、缺塘补栽”,新建道路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对1-2个旧居住区进行综合整治,完成旧居住区绿化改造1.5万平方米。每个街道办事处、乡各完成1个社区游园的建设任务,完成1万株树木的栽种任务。每个街道办事处各完成1个街头绿地的建设任务,完成新增社区、单位绿地43万平方米的任务。完成停车场硬地绿化建设5万平方米。完成规划确定的10个城中村绿地建设任务。完成市下达的1500个树围池改扩建任务。完成10万株攀援植物的种植任务。完成2个屋顶绿化示范点的建设。

  实施绿化景观工程

  启动农村田园绿化建设试点工作,完成10公里田地机耕道路绿化;启动滇池流域生态示范村、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工作。抓好滇池湿地和环滇生态林、生态区建设,重点启动滇池入湖河道两岸绿化带建设工程、10—50米宽度不等的滨水游憩林荫带建设、亲水驳岸和亲水绿化带建设,形成沿河沿湖亲水湿地带和沿江绿带。启动在220千伏以上的高压走廊下宽50米的防护绿带建设。完成莲花池公园建设;实施昆禄公路绿化美化工程。完善荷叶山、长虫山、西白沙河、郊野生态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新建盘龙江西岸绿化带10万平方米。

  实施绿化生态工程

  建设500亩城市苗木生产绿地,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完成城市、交通沿线面山绿化2376亩;完成普吉街道办事处大漾田居民小组辖区内老昆禄公路旁一个已封停采石场的植被恢复试点工作;开展辖区内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普查工作,建档造册,落实管护经费和责任单位。强化对城乡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确保水源地安全。关停城市、交通要道、河道面山的“五采区”。启动乡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系统工程建设和“乡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产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治工作;启动粪便处理厂建设工作。

  用我们的行动

  建设绿色五华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绿色是生命之色,正如水是生命的源泉一样,绿意盎然总是意味着春天的到来。人类通过无数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们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要把昆明市建成“集湖光山色、滇池景观、春城新姿,融人文景色和自然风光为一体的森林式、环保型、园林化、可持续发展的高原湖滨特色生态城市”,需要我们每一名市民的积极参与,共同建设我们的春城。为此,五华区委、区政府向辖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传播绿色理念,倡导生态文明。当今社会的进步,就体现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实践之中,体现在增强“建设生态的忧患意识、改善生态的责任意识、保护生态的法律意识”中,我们都应该争当生态文明的倡导者。

  二、关爱绿色生命,保护绿色家园。爱护树木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善待您周围的点滴绿色,不做任何有损树木花草的事,爱惜花草树木,保护绿色生命,做一名绿色文明的守护者。

  三、履行绿化义务,建设绿色家园。积极参与创建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酒店、绿色庭院、绿色家庭以及“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评活动。做一名绿色文明的建设者。

  四、发动全民创建,鼓励社会办林。大力倡导社会办林兴绿,鼓励单位、学校、企业、个人积极认养、认建、捐栽园林树木、绿地,栽植纪念林、纪念树。你们每捐一棵树都将点缀出一片新绿,每出一分钱都是对建设“路在树中,房在园中,城在林中,人在景中”的自己绿色家园的一份贡献。做一名绿色文明的创建者。

  绿色,是生命之色;森林,是生命之根。植树造林,保护环境,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千秋大业。我们在此发出倡议,动员所有渴望拥有美丽和谐家园的市民朋友们,献上一份爱心,捐出一份绿色。一同加入到爱绿护绿的实践中来,用实际行动,为共建和谐五华、生态五华贡献自己力量!

  中共五华区委  五华区人民政府

  2008年3月18日

  “实施办法”规范园林绿化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参与建设绿色五华,引导和鼓励社会及各类投资主体对五华区城乡绿化建设进行投资开发,五华区制定了《建设绿色五华的实施办法》。

  建养树木有章可依

  坚持自愿认建认养的原则。实行协议管理的办法,由自愿要求认建、认养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向区园林绿化局提出认建、认养申请,并和区园林绿化局签订认建、认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共同遵守。认建认养的绿地、树木的产权不作变更,由区园林绿化局颁发荣誉证书。辖区范围内的公园、街头绿地、绿化广场、道路绿地、大环境片林以及古树等公共绿化设施作为认建、认养对象。公共绿化设施由区园林绿化局划出地块范围,列出名录,供认建、认养者选择。认建、认养的绿地要完整,边界要清晰。公共绿化设施认建、认养的形式。一是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直接负责建设、养护、保洁和管理工作,并监护树木花草及设施不受破坏;二是按照协议规定提供经费,由区园林绿化局指定专业绿化部门进行建设或养护管理。认养古树的一律采取第二种形式。整块绿地、整条道路绿化原则上不能分割认建,但可以采取第二种形式分割或共同认养;建设、养护工作量较大的可以由几个单位共同认建认养。

  认建认养任你选择

  采取第一种形式认建公共绿化设施应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在指定范围,按城市绿地建设规范进行建设。采取第一种形式认养公共绿化设施的养护标准应按照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公共绿化设施认养期限一般为3年,最低不得少于1年,期满可以续养。采取第二种形式认建公共绿化设施的,依据经批准的设计方案,编制工程预算,双方认可,确定建设费用。采取第二种管养形式认养绿地的一般每年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认养古树原则上不低于每年每株1000元。

  建养权责清晰明白

  权利——

  对认建、认养公共绿化设施和捐赠有使用价值的树木等用于城市公共绿化实物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园林绿化局颁发荣誉证书。认建、认养绿地在500平方米以上和认养古树的可以在绿地内竖立认养标志牌。标志牌的规格、式样由区园林绿化局统一确定。认建绿地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享有绿地的冠名权。

  责任——

  采取第一种形式认建、认养的单位或个人应认真恪守协议,对所负责的公共绿化设施认真做好建设、养护和保洁管理工作,区园林绿化局对认建、认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也业务指导;采取第二种形式认建、认养的,须按期向区园林绿化局提供建、管经费。认养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在其认养的公共绿化设施内增加建筑物、设置其他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绿化设施的性质和功能。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如因人力、财力或其它原因需解除认建、认养协议的,需提前30日告知区园林绿化局。认建、认养公共绿化设施达不到有关要求的可宣告终止协议,撤销标志牌,收回认建、认养荣誉证书,并另行安排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    记者 海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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