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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路权优先终入正本
[   作者: 寒山   来源: 彩龙中国   更新时间: 2006-12-05 04:01:50   ]

  据12月3日《昆明日报》和《新京报》报道,建设部负责人日前在北京发出严厉敦促,道路设施要向公共交通倾斜,城市将逐步设置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在绿灯时间上给予公交车辆以优先通行权。路权是全体市民的路权,路权的分配是按照出行人数而不是出行车辆进行分配。

  应该说,在很长时间内都没有
听到过有关官员在城市交通问题上,作出如此酣畅淋漓的表态了。肯定“路权是全体市民的路权,路权的分配要按照出行人数分配而不是出行车辆进行分配”的原则,从逻辑上说就必然会得出公交路权优先乃至自行车路权优先的结论,在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下,这实际上意味着占城市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下层市民享有出行的优先权,而这当然是符合以民为本的原则的。在城市交通问题上,落实以民为本的原则就意味着要以绝大多数市民能不能方便快捷地出行为出发点和归宿。

  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实际上是以车为本的,甚至是以高级车为本,小排量的汽车长期受到限制就是证明。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城市的交通建设主要是为小轿车服务的,其表现就是一方面路面越来越宽,高架桥越来越多,但另一方面,却是人行道越来越窄,自行车专用线逐渐消失,公交车专用线名存实亡,一辆只载一个人的小轿车,就可以凭着自身的“机动灵活”,将载着几十个人的公交大巴,堵得动弹不得。按照这样的思路搞城市交通,最后的结果必然就是城市交通的瘫痪。虽然前些年曾有精英沾沾自喜地说“堵车是城市现代化的标志”,但这样蜗牛速度的“现代化”,是人们都不想要的。

  但是,今天重新提出公交车路权优先,我们在城市交通问题上,走了一个很大的“之”字形。我们不难想见,如果城市的规划者在城市交通问题上,能够一开始就坚持以民为本的原则,在确保公交车和自行车路权优先的前提下规划城市交通,那么我们今天面临的交通问题就会小得多,也可以减少很多资源的浪费。目前我国公交出行的分担率不足10%,远低于而欧洲、日本、南美等大城市的40%-60%。看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充分利用我们的“后发优势”,现在想弥补这个差距,又何其难也。

  往者不可追,来者犹可待。今日中国,仍然处于一个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之中,我们在城市交通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值得所有的城市管理者、决策者认真汲取:那就是要把以民为本作为一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最重要的原则,作为原则中的原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中国的城市建设成真正现代化的城市、真正和谐的城市。

寒山

编辑:乔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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