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50年代,我还是孩童。那时昆明街头斗蛐蛐(昆明人把蟋蟀叫蛐蛐)成风,不仅小孩玩,大人也玩。因此,买卖蛐蛐就形成了市场。
蛐蛐市场主要在当时的文庙东巷口一段,每天生意兴隆。蛐蛐分为两类:“金蛐蛐”和“土蛐蛐”。所谓“金蛐蛐”是一种个头较
大,背颈处有两点金黄色,浑身油黑发亮,也有翅翼发黄的,就叫“火黄”。它斗起来,脾气大,但性不耐久。“土蛐蛐”个头小,无光泽,背上没黄点。
在蛐蛐市场上,小贩们成批收购,又一只一只地零售。小贩们或蹲或坐在小板凳上,面前地上摆着数十个口缸大小的铁皮筒,内装半截土,蛐蛐养在里面。小贩们很耐心地让买主挑选,并用“舔草”去逗弄。一弄,蛐蛐就来了。所谓“来了”,是把它逗得发怒了,张开嘴准备咬架,翅翼也扇动起来,发出“的嘞的嘞”的响声。这样的蛐蛐与别的蛐蛐斗是很恶的,即是好蛐蛐。但人们往往买回家的却不能斗,是很劣的,因此,对小贩的“舔草”感到很神秘。其实,“舔草”就是一根鸡毛。
当时,一般老百姓是很穷的,小孩就更没有钱了,要想玩厉害点的蛐蛐,就只有自己去逮。出城东门郊外一窝羊一带就能逮着,但这地方又脏又臭,到处是死牛烂马、垃圾,人们不愿去那里逮,而甘心情愿去远处逮,如北校场、东南郊的五里多、巫家坝等地。
我在巫家坝逮过一只十分厉害的金蛐蛐。这只蛐蛐在我们那条街上,堪称“常胜将军”。很多人拿着有名气的蛐蛐来斗,结果都一败涂地。我的这只蛐蛐百战百胜,给儿时的我带来了无限的“荣耀”和快乐。
这已是50多年前的往事了,但那情那景,依然鲜明,历历在目。
昆明日报
实习编辑:凌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