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主意,初开始冒出来,怎么都觉得是好事,但往深处一想,就完全掉了个,成坏事了。比如说,前不久有城市准备对在街头擦皮鞋的人进行管理,统一擦鞋人的服装、配发擦皮鞋的凳子,甚至统一价格。这看起来是好事,但想一下,这些服装、凳子、以及有关部门对
擦鞋人的管理成本,不收点钱好像也说不过去,或者再搞一些擦鞋业务培训,好像也得收点钱。如果擦皮鞋的人能够交得出这些钱,那他干嘛要擦鞋?做其他小生意算了。所以,我觉得这是存心消灭街头擦鞋这种职业的一个阴谋而已。
在这种冥思苦想的业余爱好下,我对4月18日,文化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宣布:今后从事影视、歌唱、舞蹈等文化行当将需持证上岗,也感到了困惑。
先说影视演员要持证上岗,众所周知,影视界启用非职业演员演电影电视是件常有的事情,远的不说,重庆电视台的《雾都夜话》,昆明电视台《非常板扎》这一类电视短剧,卖点就是老百姓自己演自己的故事,这些节目今后肯定是没戏了,因为演员不可能有证。要拍个儿童影视也有问题,小孩子怕是很难通过这种文化职业鉴定考试的。风之末端再走极端一点,动物题材的影视怎么办?像法国电影《熊》,那位熊主角也得有证吗?
再说歌手、舞蹈演员也要持证上岗,则更是有点无聊。香港的叶倩文、台湾的郑智化都不识谱,这样的歌手能去考证吗?那些演而优则唱的影视明星大部分也得闭口,例如成龙。最要命的是,我们云南省本来就是民族歌舞的海洋,很多民间歌手、舞蹈家平时都是普通的劳动者,他们其中有的还表演到了海外的舞台上,但他们中,有的甚至是汉文盲,能拿得到这个上岗证吗?
也许有人会说风之末端钻牛角尖了,这个职业鉴定针对不同的情况会有所考虑的。如果这样,那正好说明了一个现实中的规律:那就是对于文化这个概念,从来就没有统一的标准,而现在要求文化从业人员达到一个统一标准以认证资格,岂不是自相矛盾?
我注意到文化部要推行这个“持证上岗”制度的动机之一居然是:“对社会上各种出于商业目的而举办的选秀活动起到降温作用。”这个理由也过于时髦了,选秀活动也好,歌手、舞蹈演员也好,在目前的中国,都面临着市场问题,不被老百姓欢迎,赚不到钱买饭吃,自然就被降温淘汰。反之,通过鉴定有了证的的这些文化工作者,在没机会上岗时,文化部能拿出钱来养他们?
何况,通过了文化部的标准,是否就通过了形形色色的群众认可的文化标准?“持证上岗”对我国艺术人才的成长和发现会起到什么作用,消极还是积极?恐怕要好好想一想。
最后一句话,风之末端本人对“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试题、统一考务、统一发证”的原则,依托在各省区市及重点城市建立的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有组织、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这项大工程的成本,以及将来鉴定工作的收费标准表示关心。谢谢!
编辑:老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