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条令人高兴的新闻:国务院纠风办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中要求,各地要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在其举办的节庆活动重金邀请演艺明星捧场的现象进行全面清理。
从古到今,中国
的节庆活动里都少不了文娱界人士,从唐朝的李龟年,到清末民国年间的京剧名伶,除了平时的演出,节日期间是闲不了的。就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乡村里,省级明星或者县级明星在过节的时候,也忙着跑场唱大戏。按说,在没有电视之类的传播工具的时代,老百姓一年就看上几次艺术家们的真人表演,得一点文化生活的享受,实在是一件大饱眼福的事情。
时光飞逝,今天,就算我们这个过年都是全国十几亿人民同时看一台春节晚会的资讯时代,老百姓能在节庆时看到几个“活”的明星,这也是正当的文化需求。政府有关部门能请上几位明星来献艺,这也符合老百姓的意愿呀。怎么要清理呢?
坏就坏在“重金邀请”这个环节上。
前不久,成都一位神秘大亨为了给祖母办寿宴,把超女谭维维等都请来唱堂会,他花的是自己挣得的钱,谁也管不着。但政府部门就不同,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本身不搞生产,不卖产品。他们能支配的钱,是老百姓依法纳税后汇聚到手里的。随着时代的进步,政府动用重金搞建设都还要请专家论证,开听证会。可是邀请演艺明星,使用“重金”就简单多了。“丰富文化生活”嘛,文化生活是个啥?又不是建筑工程或者别的实物,钱花完也看不见摸不着,花了就花了。
何况,现在支付演艺明星的报酬,还有一层猫腻。别看公开报道某某明星在某处一支歌拿了多少万,大部分都是哄人的,只是明星为了保持身价,到手的现钱没那么多,被付钱的扣回去了一部分。所以,“重金邀请”演艺明星,实在是一个某些“幕后英雄”捞钱的好机会。
有人问,照你风之末端的说法,明星岂不是被冤枉了?我说“呸,没有!”。现在的某些明星,本身就一门心思捞钱,上面我说过的,他们的身价之所以上得去,很大程度上就是和那些“重金邀请”的政府勾结的产物:拿到一万说十万,好让下一个出公款来请他们的部门来还价。
所以,对于这次国务院纠风办的要求,我非常赞成。特别是我家云南,地处祖国边疆,说实话,老百姓能亲眼看到明星的机会不多,这很容易成为某些部门重金邀请演艺明星的借口。以前就有过云南某地为搞庆祝活动,请来明星,然后从老百姓工资里扣钱卖门票的事情发生。那次来的那几位明星,从此以后自然是永远失去了当地“粉丝”了。
我在想,请艺人来庆祝节庆这个传统的习俗,怎么现在就有人把它变了个味?说到底,是某些政府部门的权力没人监督,就为所欲为。明星自己也有问题,想想看,就在几十年前,毛泽东号召“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年代,一到节日,演艺明星自己忙不迭地往老百姓里跑,不计报酬,和群众吃在一起住在一起,为大家献上精神文化的礼物。看看现在的明星,我就纳闷了,人与人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编辑:老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