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只要关注娱乐八卦新闻的人们都可以看到一个名字——郭台铭。这位台湾富翁和刘嘉玲、林志玲不断爆出各种花边新闻,占据着各种媒体的娱乐版。
其实,吸引读者目光的,主要是刘、林两位美女,对
于郭老板,大家只知道他有钱,艳羡而已。也可以这样认为,郭借着两位美女,频频出镜,闯入了公众视线中。
对于郭老板这次的被关注,我始终感到一种悲哀。这是因为,在此之前,郭老板就曾经在内地的很多媒体上亮过一次相,但不是在娱乐版,那是在社会新闻版上。可是,很多娱乐记者和娱乐新闻的读者,是不会记得这件事的。
2006年6月11日,英国《星期日邮报》报道过一则消息,披露了深圳“富士康”公司工人工作条件恶劣的情况。随后,国内的《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于6月15日发表了《机器罚站12小时和富士康的“特殊”管理》,里面报道了“富士康”深圳工厂的员工工作环境。因为这篇文章,富士康的老板郭台铭登场了。
郭老板的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了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名誉权诉讼,而且这场名誉诉讼创下几个第一:原告抛开新闻单位起诉记者;向身为工薪族的新闻从业者索赔达3000万元;法院冻结记者个人资产。更为奇怪的是,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在明知诉讼主体有瑕疵的情况下,居然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全国舆论大哗的情况下,郭老板的公司又改索赔为一元钱;追加报社为被告;解除记者个人财产保全措施。就这样潇洒地利用法律、司法上的漏洞,演了一出大戏。
至于到了2006年11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集体腐败案被中纪委查处,那是后话了,根据媒体报道和“富士康”没有什么关系。
看得出来,这位郭老板不仅做生意厉害,还能够把法律、新闻媒体玩于掌股之上,泡妞,而且是泡有名的女人,那更不在话下了。
遗憾的是,上述郭老板的这些战绩,知道的人不多,直到和娱乐圈有了关系,一下子才名满天下,成为了公众人物。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时代。娱乐,娱乐至死!
这一次,郭老板对待大报小报上自己的种种绯闻,看来是不会去起诉这些记者个人了。而我们的娱乐记者,由此也不怕会吃以前同行遭遇过的暗亏,把郭老板炒热再说,让他吸引公众的目光就意味着自己报道的销路提升。这一次,郭老板与记者完美配合,皆大欢喜。
但我不欢喜,因为我觉得,郭老板这个老男人之所以能搞出这么多的绯闻,他个人魅力有多少我不敢说,但他的财富在推崇拜金主义的港台娱乐圈里,肯定能受到诸多美女的青睐,这点我毫不怀疑。而想到他的财富,我就想到了深圳工厂里的的那些工人!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在鼓吹“劳资对立”那些老调,而是心痛于我们的娱乐新闻价值取向,就因为那点“绯闻”带来的眼球效应,我们就可以花大力气去关注这些富豪,而这些富豪究竟是些什么人,娱乐记者已不再关心。
即便像风之末端这样知道郭老板的一点事迹的人,能从这些娱乐报道得出的结论恐怕只能是:赚钱赚钱,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赚了钱,就可以去泡美女、泡名女人。如此而已!
这就是我们娱乐新闻的写照:娱乐至死,不再有社会责任。
编辑:老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