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因为昆明准备在2009年1月1日起昆明城区将禁止摩托车进入一环路,有关部门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一时间,彩龙论坛上发帖众多,一些网友不同意昆明“禁摩”。时代就这样变化得飞快,我想当年昆明禁止马车进入市区的时候,那时没有互联网这个东西,不然我想也会有一番激烈“禁
马禁驴”的争论。
不过,我很反感一部分在网上发表意见的网友们,动不动就是拿代表“人民”、“草根阶层”这样的话语来发表自己个人的意见。道理很简单,凭不是所有的“人民”或者“草根阶级”都人人骑着摩托车。凭什么你就能把他们全部代表了?
何况,在中国几千年前的传说中,大禹治水都懂得堵不如疏的道理,到现在“禁”行得通吗?仔细研究一下昆明市的有关规定,实际上是“限摩”而已。
风之末端不骑摩托,对这场争论插不上嘴。倒是从这里想到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少数人的权利问题。
上面我说过,那些代表“人民”、“市民”的网友之所以要打这个牌子,是我们一贯以来的思维形成了模式,似乎这样代表其他更多的人可以显得自己有力。其实,在现代社会,哪怕是少数人或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合法表达权利,并捍卫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而作为管理者的政府,也必须尊重这些少数人的权利。
遗憾的是,在我们的现实中,这种双方的尊重还很不够。有时甚至会导致一些不愉快的后果。
“禁摩”不说,就说“禁烟”吧。我们现在每年都有“禁烟日”,报纸电视等传媒也一再诉说着香烟的危害,“禁烟”已经是全世界的大势所趋。然而,中国式的“禁烟”却一直没有什么起色,我家云南的“烟草经济”就是个证据,越禁还越发达。针对这种现状,3月7日,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竟然无奈地说,禁烟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
我很怀疑这位局长说的话是否经过了大脑。其实,造成“禁烟”不止的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们的“禁烟”推动者头脑里简单思维的结果——缺乏对吸烟者这一少数群体的尊重!
是的,我们可以向吸烟者宣传吸烟的危害,促使他们早日戒掉香烟。但是,除了吸烟者在给他人带来香烟的危害的时候,我们还不得不尊重他们吸烟的权利。这一点不如看看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的烟民从人数上来说比我们少得多,但是,无论在餐厅、乃至火车、飞机航班上都设有吸烟的区域,这就是对少数人权利的尊重。而我们,在指责吸烟者在一些公共场所吸烟影响他人时,我们提供了这些设施吗?
再看,中国的烟草业有着高额的利润和税收,似乎把香烟价格提高,这就可以限制香烟消费。但事实证明这根本没用,反而由于它的高额利润和税收,鼓动了烟草行业的膨胀,众多人都希望由此分一杯羹。如果,把吸烟者当作受害者来尊重,把烟草的收入一部分用来提供吸烟者戒除烟瘾,例如免费戒烟医疗之类,行不行?至少,风之末端知道现在吸毒品的都有免费戒毒的机会,烟民只能花千儿八百地去买鬼才知道有没有用的“香烟替代产品”
11日,《昆明日报》记者做了个调查:“如果你是一个“烟民”,得知去网吧禁止吸烟,你会不会主动遵守这一规定?相当多的人表示“不能”,尽管在《昆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七小”行业卫生整治标准》中明确规定,小网吧应挂贴“禁止吸烟”标志,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网吧虽然按规定悬挂了标志,可出于怕失去客源,网吧只有“看不见”网民吸烟
。
还是那句话,“禁”不可能,只可能“限”,“禁”是全体意义上的不准,“限”是尊重少数人利益的可行之道。我们的政府,无论是在“禁摩”、“禁烟”这些问题上如果思维方式老是这样一厢情愿,而忽视少数人纯属个体的、没有影响到他人利益的正当权利,这就谈不上与时俱进。无论是上海近期对城市摊贩的划定地域管理,还是这次昆明市就“限摩”广泛征求市民意见,都是由“禁”到“限”迈出的可喜一步。
说到与时俱进,想起件事,风之末端上学的时候,青春期生理卫生课程的书本上和老师都教导我们,手淫不是件好事。但现在,有教授提倡大学生用手淫来解决性苦闷。这就是观念改变的产物,只要你们没有有伤风化当众手淫,你的体力吃得消,你就有这个权利。否则,按照当时我们教科书和老师的说法:要戒除手淫这个恶习的方法,是要建立健康向上的思想,多参加体育文娱活动——这哪跟哪呀?多年以后,我们这群已经当爹的同学都证明了“禁”手淫这条路是走不通的。目标错了,方法就纯属扯淡。
编辑:老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