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抓骗子”是风之末端自己发明出来的词儿,现将发明过程汇报如下:今年5月26日,《都市时报》报道了一个重庆女老板,4月15日来昆明办事时被人在火车站骗走了上万元财物。女老板五一大假期间再次来到昆明,苦守5天后,终于在昆明火车站将骗子擒获。
8月7日,《都市时报》又报道了一位云南富民的打工妹8月2日在昆明火车站被骗万元积蓄后,在火车站守了四天终于发现罪犯的经历。10月30日,再一次报道了两个在昆明做小生意的女子,一个在9月5日,一个在9月26日在昆明站钱财被骗,两人分别在昆明火车站守了一个多月,终于在10月29日分别认出了骗子,在旁人的协助下将骗子扭送到公安机关。
要说现在这些年,“自助”是很流行的,自助餐、自助旅游……,可是,就像前段时间还有人要搞自助建房一样,“自助抓贼”的出现,同样令人啼笑皆非。
首先要说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但是,我们是法治国家,专门对付犯罪分子的,是我们的警察。警察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还配备了专用的武器和器械,这一切,普通公民完全愿意为之纳税买单,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用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这几位自己抓骗子的受害者,都是普通女性,以她们靠自己个人力量去和犯罪嫌疑人作面对面的斗争,真令人捏着一把汗。难道她们都没有自我保护意识?难道她们不知道“有困难,找警察”?
我相信这几位女士并不是这样不知事理的人,但她们选择这种危险方式,亲自来做警察该做的事,除了对犯罪分子的痛恨,也透露出了她们对警察的不信任。
老实说,看看上面接二连三的新闻,连风之末端也觉得有些灰心。同一个地点、同样的作案手法,在短短几个月里就出现了这么多次,这还是受害人自己抓到骗子的。那么,那些受骗了没报案,没在新闻媒体上披露的,甚至也来“自助”但最后没有抓到骗子的受害人,还会有多少?
如此,受害人认为报告公安部门也不一定会有结果,“自助抓贼”现象就在我们的昆明站屡屡出现。
火车站。由于人员的流动,治安管理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当某一种犯罪手段,或者某几个相同的犯罪团伙,在一段时间内都在这里肆无忌惮地作案,而且,在新闻媒体屡屡报道的情况下,公安部门还是无法制止解决,说这不是失察、甚至失职,还能是什么?
从新闻角度上来看,“自助抓贼”这样的事如果还会发生,那就不再成其为新闻。可是,如果“自助抓贼”成为一个社会现象,就谈不上要建设和谐社会了。
编辑:老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