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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网吧争议断想
[   作者: 风之末端   来源: 彩龙中国   更新时间: 2008-02-22 15:59:42   ]

    最近,山西省方山县网吧被全部取缔。网络上网民们对此事众说纷纭。

    2002年11月15日起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明文规定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可以处以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而在搜狐博客上,一位方山县经营网吧的老板在认为:“这样一刀切,把所有的网吧都关闭取缔了,显得非常的粗暴。”的同时,也承认“网吧不可能没孩子。”

    那么,既然方山县的网吧家家都“不可能没孩子”,按照管理规定,全部取缔是依法办事,这是一件根本毋庸置疑的事情,怎么会在网上有这么多反对的声音呢?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每个地方都认真按照管理条例来,恐怕好些地方都会像方山县一样,没有一家网吧可以开门。有趣的是,在网上反对方山县这一做法的网民中,认为管理规定不合理的人不多,而是列举大量的社会原因来反对方山县的“粗暴一刀切”。例如:关闭网吧不可能就挽救或减少网迷少年,就像不能因为出车祸就取缔汽车。

    这种理由看似有理,实际上是错误的,车祸之类事故是任何一个当事人所不情愿发生的,而网吧接待未成年人则是在经营者主观的利益驱动进行。

    网上的反对方山取缔网吧之声让我想起现实中的一些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的困难,本来谁都知道依法治国是现代社会的一条根本原则,但是一到具体执行,总会有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些阻力中,有些甚至不一定是恶意的,是因为社会现实里有着种种因素和情况。就是执法本身,也存在问题。就拿方山县这件事来说,如果在全国一开始就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那这件事就不会发生,更不会成其为新闻。

  再举个大家熟悉的例子,很多贪官,都是抱着“抓不到我”这种侥幸心理而大肆中饱私囊,这说明我们的监督监管机制还不健全,法律执行力度不够,他们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哪怕就是在他们的劣迹败露之后,他们也会千方百计找理由,用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负面现象来为自己开脱,想以此逃脱法律的制裁。

    而网上反对方山县取缔网吧的声音,在风之末端个人看来和这种情况也差不多。请记住:不能用社会存在的一些现状,就以此来反对法律的执行。当然,如果法律本身有问题,那就得赶快修改法律,不过,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至少,方山县的这一次行动,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为此,我双手赞成。

 

编辑:老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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