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说明:执法人员拆除违章建筑
昨天,在昆明市官渡区六甲乡星海村,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建设在防浪
堤上的几间房子。看着辛辛苦苦盖起来的房子被推倒,房主感叹:要是以前认真学习滇池保护的法律法规,怎么会有今天的损失!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排空心砖墙、石棉瓦房子正好建在滇池防浪堤上,距滇池水面只有2米左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这一范围禁止建设任何建筑物。而且,房子处在滇池水体保护界桩11-12号之间。执法人员现场拆除时,房主很配合,拆除工作很顺利,1个多小时就完成。
据悉,房主是附近的两个村民杨昆和李忠兴合伙建盖的。去年3月,他们承包了村上的22亩鱼塘,在防浪堤上建房屋,除用于堆放杂物外,还想开农家乐。在滇池最敏感的区域建房,肯定会污染滇池。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逻时,发现这一违章建筑。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和做工作,滇池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依法拆除。
看着花费了5万元才盖好的房子被拆除,杨昆和李忠兴感到难过,他们说,自己祖辈生活在滇池边,希望滇池能像过去一样清澈。他们不知道在水体保护区内是不能建设房屋的,承包鱼塘时,他们提出要建几间房子,得到村上同意。如果当时村上干部告诉他们,防浪堤上不能建设房子,他们的损失不会发生。
“我们以前不知道滇池水体保护区界桩是做什么用的,还以为是政府征地设立的标志。”杨昆和李忠兴说,他们要是知道界桩内不准搞建设,就不会盖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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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界桩内禁建房屋
在房子几十米外的地方,矗立着一根滇池水体保护区界桩。在滇池边,分布着352根界桩。界桩布设原则是,原滇池防浪堤边缘向陆地延伸100米,没有防浪堤的,以1887.4米高程线(水位)向陆地延伸100米。界桩内禁止建设任何与生态环保无关的项目。
《滇池保护条例》1998年就颁布施行,当时的昆明市滇池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1990年设立了418根界桩,去年,滇池管理局又根据重新划定的水体保护区范围重建界桩。但是,10多年过去了,现在村民还不知道界桩为何物,由此可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是迫在眉睫的事。
(2005-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