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必须洁净不含非茶类夹杂物;不得着色,不得人为添加香味物质……”昨日,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备受各界关注的《云南普洱茶综合标准》在首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开幕前一天正式出台。
《标准》包括:《普洱茶》(DB53/103-2006)、
《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DB53/T 171-2006) 、
《普洱茶生产技术规程》(DB53/T 172-2006)、 《普洱茶加工技术规程》(DB53/T
173-2006)4个标准。《普洱茶》产品标准作为部分条文强制性地方标准发布,对普洱茶中污染物限量、农残限量等消费者极为关心的安全性指标作出明确规定,并对普洱茶中生茶、熟茶、紧压茶、散茶等可能存在争议的行业术语作出了解释和定义,首次发布了普洱茶具体理化指标,用于规范普洱茶的生产和经营,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余3个标准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审批发布,指导普洱茶的发展规划制定、生产和加工,将于今年的10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标准》的编制突出了鲜明的原则和特点。首先《标准》是对2003年制定的普洱茶云南地方标准的修订,对原标准中不适应生产实际的相关技术指标作了修改,相关内容作了补充和完善,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其次,《标准》包括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和加工技术、产品4个方面的内容,适用于普洱茶产业的生产、加工、检验、营销和监管,从茶园到茶杯实现全过程质量控制,更具系统性。再次,《标准》依据普洱茶产品的特性,以国家无公害茶叶为基本依据,结合实际检测样品数据制定,其要求高于现行的行业标准;理化指标根据普洱茶的特点、企业生产实际和样品检测结果确定,可操作性强。最后,《标准》对普洱茶部分术语进行了重新界定。
另,为祝贺茶博会举办,本报22日隆重推出32版特刊《普洱战国》。
记者艾肴 都市时报
(2006-09-22)
编辑: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