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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14条新规”10月10日起执行
短信陷阱遭遇“终结令”
[   作者: 马思江   来源: 彩龙中国   更新时间: 2006-10-11 09:34:23   ]

  10月10日,国家信息产业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开始实施。记者昨日从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了解到,云南省早在今年年初就实施了一系列关于规范通信市场的举措,而本次信产部《通知》的下发实施,将更进一步加强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
为管理。

  据了解,本次信产部《通知》中一共列出了十四项规定,因此也被业内称为“14条新规”。《通知》中就收费短信须经二次确认、收费短信明码标价、收费违规强制退费等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收费短信须二次确认

  今后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视为订制不成立,且不得向用户收费;给用户发送的请求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应告知用户的信息。这样,消费者将彻底告别无理手机信息服务的骚扰。

  语音信息6秒内挂机不收费

  有奖竞猜、有奖问答等活动中只注明收取信息费,而不注明还需要收取正常通信费的现象,今后将被禁止。《通知》要求,对于需通过用户多次参与或互动才能完成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企业应在业务宣传时标示出用户一次成功参与该项业务所需的信息费总额;对于涉及信息费、通信费等多项收费叠加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该业务收费的整体构成。

  对于语音信息服务,该通知规定:基础电信企业应负责首先播放语音通知,告知用户该服务的资费标准、收费的整体构成,并须经用户确认后再行计费。用户未按键确认或语音通知播放完毕6秒内挂机不得计收信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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