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办法》从10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有1个月。期间,不等有关部门罚款,许多商家纷纷响应政府号召,对已经简化的繁体字、错别字和自造字等进行检查和更改,有企业为改一字花了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情况。而少部分人仍未对不规范字进行改正,让无执法权的教育局“执法”很是尴尬;面
对社会用字,教育局及当地政府还在寻求和完善长效机制……
“啄木鸟”揪出百余不规范用字商家
“中心城区,有140余商家用字不规范”,红塔区教育局语委的工作人员介绍,在9月份,玉溪就对不规范用字进行检查。这项检查有些特别,任务由5所小学的学生来完成,称为“啄木鸟行动”。同学们在城区的主要街道,分片清查各种标牌、店牌、商店名、广告牌等,看上面有没有错别字、繁体字等。“啄木鸟行动”覆盖城区10多条大街,对几万个商店招牌查了个遍,也找到了许多不规范的字,其中包括“假一陪十”(应为“赔”),更多的是商店招牌用繁体字较多,集中在“龙”、“马”、“飞”等字上。此外,还有大量已经淘汰的异体字、汉语拼音、英文等不规范用字。
10月份,有关部门联合对这140余商家正式进行了检查,并下达整改通知70余份,要求限期整改。
一字值“千金”
“我们应该支持政府的行动,不等有关部门来罚款,自己提前进行了整改”,在三乡酒店工作的人员这次知道了“一字千金”不是书上说的。在9月份前,三乡酒店的“乡”字一直用繁体字,并做在了几十平方米的大灯箱广告上。而知道《玉溪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办法》后,该酒店领导决定,把繁体的“乡”改为规范字,这一换损失了近4000元。
“生产制作字、牌、匾的企业,应无偿制作规范字标牌予以更换”,这是《玉溪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办法》里明确规定的。对于制作广告牌的企业来说,这次的损失也不少,费的劲更多,制作企业不仅要说服使用者改字,自己还要蒙受损失。“我们在9月25日前更改了73块招牌,损失上万元”,深红100广告公司是玉溪做招牌的大户,据说该市60%以上的广告牌出自该公司之手。这次,为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对使用繁体字的招牌进行了更改。
“我们今后将从源头堵住不规范用字”,该公司办公室刘主任称,今后将按照规定使用规范字,从设计、制作等环节入手,杜绝不规范字出现。
据了解,目前该市暂时没出现使用错别字、繁体字被罚款的情况,许多商家已经更改了不规范字。还有部分商户仍在整改中。
教育局的尴尬角色
“对不规范用字进行罚款,我们有权力,但许多商家已经更改了”,玉溪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称,自己的权力仅是对公共场所的商户,其他地方如医院等,就没有权力管理。
对《玉溪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认为不好操作的,还包括当地教育部门。该办法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责令用字单位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者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每字、每天100元处以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金。对此,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却很无奈,“我们没有执法权,这规定只能是一句空话,让我们显得很尴尬。唯一可行的操作办法是拉上工商等有执法权的部门一起行动。”
玉溪“三招”杜绝错别字
刚实施的《玉溪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办法》,红塔区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也是参与起草方之一。说起该办法出台的用意,就是按照省语委部署,玉溪市中心城区在今年底实现“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
虽说这个暂行办法实施时间不长,但玉溪的“三斧头”经验值得借鉴:一是让制作宣传牌的人,参加由教育局办的社会用字培训;同时,在每年一周“推广普通话”时,大量宣传规范字;此外,就是聘用社会人员,成为语言文字监督员,对使用不规范用字进行监督。
记者 庞继光 都市时报
编辑:深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