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副主任陈正才介绍,野生动物肇事在云南越来越突出,而且大多肇事都发生在经济欠发达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每年经济损失数千万元。据初步统计和预测,2006年云南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超过5000万元。
统计数字显
示,云南境内的亚洲象已经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140余头增加到目前的300头左右,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内的滇金丝猴从建区时的400余只增加到900余只,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的羚牛数量由原先的6群200头增加到8群300余头,无量山自然保护区的黑冠长臂猿也由建区时的50群200余只增加到目前的96群400余只。
野象、野猪、黑熊、虎、豹等大型野生动物与当地居民的冲突随之日益突出。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象每年都会在庄稼成熟时,到农田里啃食玉米、甘蔗、香蕉等作物,致使很多以此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民损失惨重。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局提供的数据,2005年,这个州累计578个村寨的12037户的庄稼因遭到以野象为主的野生动物踩食而损毁,直接经济损失2174万元,同时,20余人遭野生动物袭击而伤亡。
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过去3年里共有85头耕牛被老虎咬死,去年损失庄稼10万多公斤。
在曲靖市罗平县,野生猕猴已经由几年前的150余只增加到现有的300余只,活跃于10几个村庄周边,损毁庄稼的行为时有发生。村民为了不伤害猕猴,只能眼看自家的庄稼受损。当地政府不得已在慎重商讨了“猕猴”问题后,发放4吨民政救济大米,以补偿受野生猕猴干扰的村民。
陈正才说,对此,云南省确定了一系列补偿办法,提高野生动物肇事造成人员伤亡和庄稼受损的补偿标准,以尽量减少这些地区群众的损失,但目前仍没有办法能够杜绝人与动物的冲突。而如果群众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再次举枪射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将难以避免。
□典型事件
●2001年7月18日,中甸县尼汝村村民杨勇华带着两个孩子到牧场放牛,听说邻居家的马失踪了,杨勇华让两个孩子守牧场,自己孤身寻找。当他钻进密林空地时,发现死马旁坐着一只小熊在吃马肉,大声吆喝,却引来了母熊的攻击,最后惨遭黑熊的噬害。
●2003年10月的一天,怒江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拉井镇新建村村民李国兴上山寻找家中丢失的耕牛时,发现一头黑熊正在袭击他的牛。他情急之下抓起一根树枝,试图吓跑黑熊,未料黑熊转而扑向李国兴。尽管后来经医院抢救脱离了危险,但他面部的三分之二遭到了损毁。
●2006年9月14日,景东彝族自治县村民马金刚上山捡菌,一头黑熊突然迎面把他扑翻在地,咬住他的右脸,一块8厘米的脸皮当场被撕下。
都市时报
编辑:牛廓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