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养犬的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健康和人生安全,前天,北京市公安局等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并公布了养犬管理举报电话。
通知要求,在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等重点管理区,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大型犬、烈性犬。
在一般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养犬人严禁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风景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携带养犬登记证,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编辑:乔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