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份民事诉状引出了我省首例“性权利”官司 记者韩亿国/摄
丈夫在打工过程中意外摔伤,导致双下肢瘫痪,
丧失了性生活功能。在丈夫向打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同时,妻子也以丈夫打工单位侵犯了她的“性权利”为由,索赔3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日前,楚雄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性福权”官司。据了解,此类案件在我省尚属首例。
丈夫打工摔成一级伤残
今年初,云南国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在楚雄州南华县实施工程时,公司采取就地招工的方式进行施工,当地许多农民工都进入了施工队伍。今年2月,有多年电工工作经验的孔成才也加入了打工队伍,负责爬杆架线。然而2月12日,孔成才正在南华县境内徐—大线八二杆上工作时,不幸从近4米高的高杆上跌落……
经医院急救,孔成才虽捡回了一条命,却落下了终身残疾。经医院诊断:孔成才自腰椎水平线以下各种感觉丧失,完全性双下肢截瘫,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终身需要陪护。而“完全性双下肢截瘫”也意味着孔成才性生活功能的丧失。今年8月,楚雄中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孔成才的伤情已构成一级伤残。
妻子法庭讨要“性福权”
33岁的孔成才瘫痪后整个家彻底垮了!据南华县龙川镇斗华村委会介绍,孙成才61岁的父亲患有精神病;孙成才有3个孩子,大儿子11岁正上小学,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女年仅6岁,孔成才一直是家里的经济支柱,由于他的瘫痪,目前家里经济极度困难,以上受抚养、赡养人员完全丧失经济来源。
考虑到孔家的具体情况,云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车配良、郭忠两位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打这场官司。今年8月23日,孔成才的诉状才递进楚雄州中级法院,马上就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在孔成才向云南国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索赔52.7万余元(包含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同时,孔成才的妻子也向国通公司提出了3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理由是丈夫因此丧失性功能,公司侵犯了她的“性权利”。
这起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于妻子的索赔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成为我省第一起讨要“性福权”的案件。
妻子“性权利”应得到保护
“从来也没有人提到‘性权利’的问题,这是一个法律的空白。”孔家的代理律师认为:司法实践已经确认,间接侵害婚姻关系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此案中,丈夫因工丧失性功能,侵害了阿珍的性利益,间接侵害了他们的婚姻关系,“我国法律认可的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法律和道德都将决定阿珍今后将陷入漫长的、不完整的夫妻生活,使她的的生理及心理健康受到了严重伤害,尽管法律没有单独就‘性利益’的保护进行明确,但结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认可,我们希望法院支持阿珍的诉讼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