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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盗挖"贵州龙"
[   作者: 都市时报记者   来源: 彩龙中国   更新时间: 2007-01-20 03:09:36   ]



挖龙化石的村民们在休息 都市时报记者/文摄

  10年的挖掘,使十八连山乡成为了市场上流通“贵州龙”最大的主产区,“贵州龙”已成为当地送礼、跑关系的最
佳礼品。当地管理的缺失,导致富源“贵州龙”如今被疯狂盗挖的下场。人们不禁要问,富源“贵州龙”被盗挖的命运何时是头?

  送“贵州龙” 成当地时尚

  “一百年以后还是埋在地下,不如现在开采还可以给老百姓创点收。”村民说,就在几十公里外的罗平县就不一样了,那里也有贵州龙化石,但经常有人管着,所以根本没人敢挖。

  随着十八连山乡“贵州龙”的名气越来越大,上海、北京、南京等地的人都来这里购买化石。“别说是矿老板,就连政府部门的人也会来买化石。”这让当地挖掘收购者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送人家烟酒太普通,要是送人一条真龙那才气派。”村民说一些老板到处托关系买“货”,一次就把10几万的货拿走,但并不是为了转卖赚钱,而是跑关系送礼所用。

  如今化石销售渠道从单一的贵州变成了多个渠道,一条龙只要转手三四次就可以从2万元涨成60万元的天价。

  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挖掘、倒卖“贵州龙”的利益链条十分坚固。

  管理缺失,造成大肆乱挖局面

  “乡政府也管过,但是没什么效果。当初还把指挥部设在了村民家门前,但被赶走了。”华毕村一村民说,为了保护贵州龙化石,十八连山乡曾经进行治理。

  记者从富源县政府网站上看到了去年9月30日的相关报道。“……贵州龙化石的保护工作由村民小组负责。若保护有力,村委会书记、主任各奖200元,村民小组奖300元。举报非法开采、倒买倒卖贵州龙化石的违法行为属实,奖给举报人1000—2000元。”但事实上,和卖一条龙的价格比起来,这些奖惩的金额少得有点可笑,这些举措就没有发挥任何效用。

  富源县文物管理所桂所长介绍,按照富源县政府发布的文件,“胡氏贵州龙古生物化石遗址”的保护权在当地乡镇政府,而县文管所与下面的乡镇政府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很多事情不能接洽”。不得已,县文管所责成十八连山乡文管所派人定期巡防。2006年,县文管所雇佣了4名村民组成专业的巡防组,在遗址内巡查,“后来因为发不起工资,他们就自动解散了”。

  其实早在2002年7月,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其中对古生物化石管理责任和保护范围早就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而记者从当地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过去没有任何一个单位和个人向国土局通报过此事,也没有人针对开采古生物化石进行过申报。

  开发与保护,富源“龙源”遇尴尬

  据了解,曲靖市曾经发文招商引资,在贵州龙遗址进行旅游开发,但由于诸多原因至今无人问津。据文管所桂所长介绍,2000年12月8日,十八连山乡贵州龙遗址设立整8个月,富源县旅游服务中心向县文管所出具了一份文件——“关于开发贵州龙化石旅游商品的意见”。这份意见称,在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下,拟建成科学考察和旅游观光景点相结合的旅游项目,将化石开发成旅游商品,并在开采地或者胜境关设立化石展览区等等。但由于投资太大,富源贵州龙化石遗址走向市场化的计划搁浅。

  “这条路还要走下去”,富源县文物管理所桂所长认为,既然堵不住私挖滥采,那就用疏导的方式,“挖也可以,但必须正规来挖,挖到不一样的了,送交文物部门;一般的,就正常流通到市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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