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频道>经济新闻


昆明逾期申报个税者已有5人被罚款 各罚50元
[   作者: 黄韵洁 谭蓉   来源: 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 2007-04-17 03:47:01   ]



罚目的在于鼓励更多的逾期未申报者前来履行申报义务  记者韩亿国/摄

  随着4月2日24点钟声的敲响,12万元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也
宣告结束。过了这天,各级税务机关将继续接受12万元高收入者的纳税申报,但是性质与此前将完全不同,4月2日之后申报纳税的属于逾期申报。

  昨日(16日),昆明五华区地税局通报了昆明首位逾期申报者——一位下岗再就业的个体工商户。他在4月3日办理自行申报时,被处以50元罚款。在他之后,还有4位逾期申报者也受到了相同的处罚。

  首位逾期申报者来自服务业

  “4月2日,我们一直守到了24点才离开。”五华区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说,4月3日一早,来自服务行业的个体工商户老板沈先生才来到办税大厅办理自行申报,被处以50元罚款。他成为昆明市首位接受处罚的逾期申报者。

  据悉,首位逾期申报者的年收入达到21.85万元,应纳税1.748万元。由于享受到了国家对下岗再就业人员的相关免税优惠政策,沈先生需要缴纳的税款不到1万元。

  在经过税务专管员的动员和几番约谈之后,沈先生终于决定在4月3日一大早赶到五华区地税局进行申报。

  “他的行为只属于逾期申报,应缴税款与实缴税款一致,没有受到滞纳金处罚。”工作人员表示。

  目前已有5人被罚款

  截至目前,五华区地税局已经处罚了5位逾期申报者。他们分别是营销人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大学教师、餐饮业主。其中,有两位是上海驻昆单位的工作人员。这5位逾期申报者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利息、红利等共计年所得为142.67万元,应纳税款24.95万元,已纳税款24.95万元,不存在退、补税的问题。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2条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的简易程序,五华区地税局对这5名逾期申报者各处以50元罚款。五华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50元的处罚对于这些逾期申报者来说只是象征性的,目的在于鼓励更多的逾期未申报者前来履行申报义务。

  目前,昆明市地税局仍在进行纳税人的信息比对。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税务部门要等到信息比对系统完成之后,才可能对相应的逾期申报者进行处罚。

都市时报

编辑:王成

  —— 相关链接 ——

发表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查看评论>>
匿名发表  昵称

  
 
最新消息
广告位
广告位
广告位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