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月亮一方收集的证据中包括本报之前的报道 记者 黄兴能/摄
呈贡斗南花农蓝海儒在
荷兰菲尔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尔蒙公司)购买了大批百合种球,种植期间出现了黄叶、无头、花苞畸形等病状,蓝海儒认为百合种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本报曾报 道),反复与菲尔蒙公司协商赔偿未果后,一纸诉状将菲尔蒙公司诉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劣种子”所带来的经济损失39.1万元。昨日(20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由中国法庭审理花农状告外国种球商人的涉外案件,在云南还是首次。
蓝月亮:进口种子种出“病”百合
蓝海儒是呈贡县斗南蓝月亮花卉公司(以下简称蓝月亮)老板,他的委托代理人诉称,蓝月亮于去年9月1日与菲尔蒙公司签订了《销售协议书》,分别于去年9月1日、10月30日和10月16日购买了进口的百合种球索尔邦、星球战士、威力克。
但令蓝海儒始料不及的是,上述三个品种百合种球在提货时都有不同程度的青霉、白霉、基盘腐烂和脱水等质量问题。在菲尔蒙公司承诺要蓝海儒先种植看生长情况再进行赔偿的情况下,蓝海儒同意提货种植。可这三个品种百合种球在生长期间出现黄叶、花头无头、花苞干枯、植株腐烂、地下部分球芽组织坏死等情况。
蓝海儒表示,从种植到生长期间,不断要求菲尔蒙公司解决种球生长期间的植株现状,菲尔蒙方面也派人到现场观看,每次都说生长、种植很好,没有问题,拒绝赔偿。蓝海儒要求将百合鲜切花卖给对方,可菲尔蒙公司也不同意购买。与此同时,菲尔蒙公司却一再要求蓝海儒不要打官司,并故意拖延花期,以达到销毁证据的目的。为此,蓝海儒向法院提起诉讼。
菲尔蒙公司:生长异常是控制不当
昨天,菲尔蒙公司老板安德鲁先生没有到场,由他的翻译和代理律师出庭。代理律师说,因安德鲁春节回荷兰探亲时生病,至今没回来,他们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没有得到批准,很多法律文书和检验证书都拿不出来。
菲尔蒙公司于2006年9月1日与蓝月亮签订了《销售协议书》,并按约提供了相应货物。其后蓝月亮多次提出种球质量有问题,要求赔偿。经菲尔蒙方工作人员实地察看,确认有部分植株生长异常,但种球质量不存在问题,生长异常是由于种植过程中对光照、温度、湿度等控制不当造成的。菲尔蒙公司提供的种球为合格产品,并经中国进出口检疫机关审验,不存在质量问题。
代理律师认为,在订立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菲尔蒙公司已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提供的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对存在质量瑕疵的货物也已在合同订立前充分告之蓝月亮。在合同履行中不存在任何过错,蓝月亮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充分证据不能成立。请求法院依法驳回。
双方:不赞成调解
针对菲尔蒙公司的答辩,蓝海儒的代理律师杨永明作了针锋相对的反驳。
杨永明提出:菲尔蒙公司是在荷兰登记注册的一家公司法人,在云南申请设立的办事处业务范围只是投资及一般贸易咨询、联络,按我国法律规定,其直接以外国公司名义同蓝月亮签订买卖合同不合法,因为该公司在昆明的办事处并不具备在中国境内签定合同的主体资格;本案中所涉及的合同均属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内容以进口百合种球供货合同为主,但涉及的合同都违反了我国海关法对进出境货物的管理规定;菲尔蒙公司销售给蓝月亮的进口百合种球索尔邦、星球战士、威力克均属于我国种子法禁止销售的“劣种子”;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关于“昆明呈贡斗南花农蓝海儒租用隆格兰花卉公司种植基地内种植的百合切花生长情况”调查报告》,通过对种植的百合种球植株生长情况进行调查,观察到种球的异常情况,确认百合星球芽体变黑、芽体组织坏死,但种球外观看根部良好、鳞片良好,并确认为种球质量问题。
杨永明当庭提供了大量证据,并安排证人出庭证实菲尔蒙方面的种球从一开始进口就存在有质量问题。
由于当事双方都不赞成在法庭主持下调解,法庭宣布将由合议庭合议后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审理或择日宣判。
都市时报
编辑: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