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深山搭草棚居住了近半年,昼伏夜出,饿时,捉些青蛙、野鸡、小鸟以及偷些食物充饥,渴时,找些山泉,用手捧起来就喝。他还练就一身“本领”,能在陡峭的山崖行走自如,夜间在山林茅草中疾步如飞。
5月6日,
这个被村里人称之为“野人”的永安男子被该市警方抓获,他承认了两起纵火事件,“我是想进监狱,那里有饭吃”。
“野人”纵火两起
5月3日凌晨2时许,家住福建永安市大湖镇魏坊村的魏某醒来,忽然觉得住房楼下有异常响动,起床一看,紧挨自家木屋的柴垛已着火了,他迅速叫人帮忙扑灭了大火。当晚,同村魏某某家也出现类似的一幕。
接警后,大湖派出所与刑警大队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两处着火现场均有松油柴等助燃物,两个着火点为该村人员聚集处,木质结构房屋连片,如果未及时扑灭,其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民警走访,一名目击者称,案发前他看到一名约30岁、头发较短的男子在村内活动,行踪诡秘,但未能看清面目。村书记魏秀梓心里咯噔一沉,脱口而出:“难道‘野人’又回来了?”
四昼夜围捕“野人”
村书记魏秀梓口中所称的“野人”,名叫魏某青,男,1980年出生,家住永安市大湖魏坊村。
办案民警在调查走访中获悉,4月底,有村民看到山上有个新搭建的草棚,疑是“野人”所为。在某大山的一座寺庙里,办案民警提取到遗弃物,证实与“野人”有关联,“野人”纵火的嫌疑更大了。
5月3日,民警和村干部开始围捕“野人”。5月6日16时许,搜捕人员在离村约5公里的坂岭头山山顶搜索时看到“野人”正在晒太阳,他手拿柴刀警觉地注视着四周的动静。搜捕人员决定智取。18时55分,观察人员报告,目标已走动,似回窝点,全体搜捕人员耐心等待。18时59分,目标走到窝点,说时迟那时快,搜捕人员一拥而上将其扭住,夺下其手中柴刀。
“野人”落网后供认,5月3日两起恶意纵火案是他所为。目前,他已被刑拘。
在深山里“野人”住了半年
魏某青为何成了“野人”?
一名村干部介绍说,他精神偏执,成人后不与他人交往,对父母、兄弟感情淡漠,此外,他家庭非常贫困,加上他不务正业,家人对他也不是很好,只有一个老母亲疼爱着他。
2000年底2001年年初,“野人”搬到村后的深山里去居住。2001年3月,“野人”对村民魏某家恶意纵火,而且将剧毒农药投入全村唯一的饮用水源头处,幸被人及时发现,“野人”也因此被永安法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今年4月16日,“野人”刑满释放回家,又入山过着“野人”生活。
大湖派出所所长林华元说,“野人”落网后,他的老妈妈到派出所来看他,可他无动于衷。林华元说,落网后,“野人”还说,“我知道纵火会被判刑,我就是想住进监狱,那边有饭吃”。
编辑 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