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4日),呈贡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绑架案,被绑小孩的天真可爱竟然激起了绑匪内心深处的父爱,乘着同伙下山取钱时,其中的一名绑匪竟把绑来的孩子护送上了回家的路。那时候,他们还没有拿到家长的任何赎金。
再后悔勒索绑架的犯罪事实已不能抹灭/记者刘凯达摄
因为有悔罪表现,被告人余有(左二)被从轻处罚,只判了6年有期徒刑,
而主犯张洪林(右二)因绑架罪、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执行11年。
□庭审实录
“我把小孩带到大山里,他们一个趴在我背上,一个趴在我肩上,跟我闹着玩,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一幕让我想起了抱着自家孩子的感觉,当时我心里很难受,那种感觉,我无法形容……”
“我把之前买来的蛋糕和矿泉水给孩子们吃,可有个孩子竟然掰下手里很小的一块蛋糕分给我吃,还叫我叔叔。他们简直太可爱了,我的心里突然迸发出一个声音,很坚定很坚定,一定要把孩子们安全地送回去……”
“在山里度过了一夜,第二天,我的同伙下山取钱,我把孩子们从山上送到公路旁,把身上仅有的20元钱给了大一点的那个孩子,告诉他‘照顾好两个弟弟,别让坏人给骗了,乖乖地回去,到镇上打电话给爸爸妈妈,记得不要跟陌生人说话’。看着他们安全地上了车,我才转身,走了……”
这是一段真实的内心独白,自述者既是一名父亲,也是一个犯罪嫌疑人。在庄严的法律面前,这发自肺腑的声音把他扭曲复杂的内心世界赤裸裸地表露出来。昨天,呈贡县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奇的绑架案,被绑小孩的天真可爱竟然激起了绑匪内心深处的父爱,乘着同伙下山取钱时,其中的一名绑匪竟把绑来的孩子护送上了回家的路。那时候,他们还没有拿到家长的任何赎金。
孩子那么可爱,我怎么忍心再……
3孩童被绑架到深山
案情
2007年1月28日19时30分,呈贡县马金铺乡白云村小学附近,8岁的昊昊、9岁的荣荣和7岁的俊俊在路上行走,突然走过来两个陌生的男子和他们搭讪:“走,叔叔带你们买鞭炮去。”听见买鞭炮,昊昊他们很是高兴。跟着男子来到农贸市场后,男子给了他们10元钱。后来,小孩跟着男子上了一辆微型车。车子一路开到玉溪,从孩子们口中,男子套取了昊昊爸爸的电话号码。男子打电话给昊昊的父亲:“孩子在我们手上,拿15万赎人。”天真无知的孩子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没有被惊吓、没有呼救,他们被带到晋宁县上蒜乡牛恋村大山上。正当他们不知道这两个叔叔究竟要跟他们玩什么游戏时,男子多次打电话给昊昊的家长索要赎金,并讨价还价,还在电话中谈好第二天交钱放人。
第二天一早,一名男子下山查看银行账户,另外一名男子负责在山上看守孩子。下山的男子叫张洪林,今年28岁,是牛恋村人,他对这一带地形比较熟悉。负责看孩子的人叫余有,是个40岁的中年男子,系张洪林的朋友。
可爱孩子激发绑匪父爱
转机
在山上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张洪林便下山取钱,留下余有一个人在山上看守小孩。“和小孩子们在山里住了一夜,我突然间觉得我舍不得他们,我的心里突然很难受……”据了解,余有家里有个八九岁大的孩子,和被绑架的孩子年龄差不多,孩子的天真可爱激起了他内心深藏的父爱,“我一定要把他们送回去,让他们回到自己的亲人身边去。”这样想着,余有没和张洪林商量,便把孩子护送到山脚,一直走到昆洛公路上。“你们会回去吗?”“会。”“写字给叔叔看,写‘昆阳’、‘安宁’。”看着小孩在纸上正确写下了“昆阳”和“安宁”4个字,余有把身上仅有的20元钱给了9岁的荣荣,还嘱咐荣荣:“钱已经够你们买车票用了,你照顾两个弟弟坐车回去。去到镇上给家人打电话来接你们。”
看着孩子安全坐上了车,余有才转身回去,当张洪林打电话告诉他账户上没钱时,余有这才告诉张洪林:“我已经把孩子们送走了。”
庭审
对指控事实
供认不讳
孩子们乘坐中巴车回到晋宁,着急的家长在街上找回了失踪的孩子,悲喜交加。令他们感到奇怪的是,孩子身上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家长一颗悬着的心这才落了地。民警根据受害者提供的线索,当日将张洪林和余有抓获归案。
就绑架小孩的事实,公诉机关以张洪林和余有涉嫌绑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整个庭审,出现在两名犯罪嫌疑人口中频率最高的词汇是“小娃娃”、“后悔”。说话时,余有始终低垂着头,声音微弱、颤抖,公诉人出示的大量证据,把他拉回到半年前那个罪恶的晚上,他情难自控:“我错了,我对不起孩子们,我也是有孩子的人……我当时让孩子们写字给我看,是怕他们找错了车,他们写对了我才放了心。我告诉孩子们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我害怕他们又遇到像我一样的坏人,送走孩子们的时候,荣荣边挥手边跟我说叔叔再见……”说到这里,余有哽咽了,说不出话来,法庭霎时间异常的安静。
公诉机关认为:张洪林、余有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本案中,张洪林邀约、组织,系主犯,余有系从犯;张洪林在被判有期徒刑,在刑期执行完毕5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判处。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张洪林和余有供认不讳。呈贡县法律援助中心李青和卢锡梅律师受法院指派,为张洪林和余有辩护。她们认为:“张洪林和余有主观目的非常明确,是为了勒索钱财,小孩毫发未损,人身权利没有受到任何侵害,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对两被告定罪量刑。”
判决
主犯当庭被判12年
庭审持续了一个上午,在休庭20分钟后,该案当庭宣判:公诉机关指控张洪林绑架罪成立,在本案中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合同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总和刑期12年,执行11年,并处罚金65000元;余有绑架罪成立,在绑架小孩后,余有主动送小孩回去的事实,说明余有有悔罪表现,应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3万元。
宣判后,张洪林和余有均表示认罪,他们将争取好好改造,早日出来与家人团聚。
□ 画外音
为还赌债失去理智
据了解,张洪林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家里有个2岁大的孩子;余有曾因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家中也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张洪林作为主要邀约者,生为人父的他为何还要绑架这群天真烂漫的孩子呢?回想起自己的过去,张洪林声泪俱下,他说:“2002年刑满释放后,我想到要好好做人,用自己的劳动来创造幸福。通过努力,日子也殷实起来。2005年,妻子和我离婚后,我的生活一度陷入绝望,在朋友的唆使下,我迷恋上了赌博,不能自拔,仅仅一个月时间,我就输掉了十几万元。为了尽快还清赌债,我想到了绑架小孩。”为了还赌债,张洪林还赊了18条轮胎销赃,得款3万余元,公诉机关同时指控张洪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达成口头协议,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行数罪并罚。
“我深深地感到后悔,听到余有把小孩放走,我担心他们是否能安全到达,我好好地把他们带出来,希望他们能好好地回去,不然我的错就更大了。”
都市时报
编辑 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