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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小伙人在禄劝被广州法院判刑
作者: 夏体雷   来源: 云南日报网 发布时间: 2007-06-13 17:21:36

    挂号信寄拘留书逮捕令   大信封送来刑事判决书

    被张冠李戴还是
遭恶搞   父母在村里抬不起头   女朋友也跟他拜拜了
  

    核心速读

    人在家中坐,“刑”从天上来。这样的蹊跷事,却真实地砸在昆明市东川区新村镇深沟村18岁小伙子杨光林的头上。从未去过广东的他,却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称他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元。判决书还注明,他被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里。

  因为这份判决书,杨光林的正常生活被彻底打乱了,女朋友和他分了手,家人也因此抬不起头。至今,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点说法也没有。无奈之下,6月6日,杨光林的代理律师杨健生、毛晓敏一纸诉状将天河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告到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请求3被告为他恢复名誉,向他赔偿10万元精神抚慰金。

    挂号信寄来拘留通知书 父亲忙打电话寻找儿子

    去年6月21日下午,杨光林家收到一封挂号信。当时,只有杨光林的妹妹杨光琼在家。信是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预审大队6月6日寄出的,收信人是杨光林的父亲杨通现,收信人地址写的是:云南省东川市深沟乡深沟村。

    看着这封连收信人地址都写得含糊不清的挂号信,杨光琼好奇地撕开准备看个究竟,当她掏出一张纸打开一看,顿时吓了一大跳,是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的一份拘留通知书,上面说去年6月15日,杨光林因抢夺罪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天河区看守所里。

    杨光琼一看着急万分,连忙打电话给父亲,哭着说她哥哥在广州被公安抓了。杨通现听后心想,儿子从来没有去过广州呀,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连忙打电话到杨光林的单位找他。电话通了,传来了儿子熟悉的声音。当父亲将拘留通知书一事向儿子一说,杨光林在电话里顿时笑了起来:“哪有的事呢?我现在不是好好地在上班吗?”

    确认儿子正在上班后,一家人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杨通现回到家里,一家人坐在一起议论起此事,都以为是那些骗子所搞的恶作剧,估计是诈骗钱财。

    邮递员又送来逮捕通知书 18岁小伙子还在禄劝上班

    一个多月后的7月30日下午,邮递员又送来一封挂号信。还是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预审大队寄出的。收件人名字还是杨通现,只是地址从第一次的手写变成打印,“东川市”改成了“东川区童都镇深沟乡”。

    杨通现打开一看再次被吓了一跳,那是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的逮捕通知书,说“杨光林”因涉嫌抢夺罪,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去年7月25日由该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上面还盖着公安局公章,落款日期是去年7月24日。    

    杨通现放心不下了,又联系杨光林的单位,发现儿子确实还是在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上班,他的几个同事也证实了此事。之后,杨通现拿着拘留通知书找到当地公安部门对公章进行辨认,得到的答复说公章是真的,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都是真的。是不是广州的公安部门搞错了,还是有人在冒用杨光林的名字进行犯罪?

    要是别人冒用杨光林的名字犯罪,那可就遭了。杨通现拿着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找到当地派出所反映,一再说明杨光林本人在禄劝县上班,并没有去过广州,希望派出所给予证明。民警听了杨通现的反映后,虽然感觉奇怪,但并没有太在意,而是告诉他:“等我们调查一下再说。”

    杨通现一家也就又把这事放置下来。

    大信封寄来刑事判决书 杨光林抢劫被判刑半年

    3个多月后,就在杨家已将这事忘记时,去年11月30日下午,村委会主任陈兴贵来到杨家,拿出一个大信封交给杨光林的母亲包自芬说:“你儿子杨光林是不是在外面犯事了,法院都作出判决了。”接到妻子电话,杨通现赶回家,一看顿时傻眼了,是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儿子杨光林因为犯抢夺罪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与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不同的是,大信封上的地址非常清楚,连杨家的门牌号码也特别注明,只是收信人名字改成了“杨光林家属收”。从邮戳看,是在去年11月18日邮寄出来的。判决书称:去年6月15日,被告人“杨光林”与刘军(自报名)、张亮3人,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对被害人谭某实施抢夺,将谭某戴在脖子上的一条价值2000元的铂金项链抢夺走,3人在逃跑中被当场抓获。去年11月14日,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杨光林”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800元。

    两个同案犯一个都不认识 民警帮忙调查究竟是啥事

    令杨光林吃惊的是,判决书中罪犯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住址等情况,与他本人完全一致,唯一不同的是,他现在正在家中,而那名真正的罪犯,按判决书所说,正被羁押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会不会是非常熟悉杨光林的人冒用他的名义犯罪呢?可是判决书上的刘军(自报名,41岁)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张亮(26岁)是山东省荣城市人,两个“同案犯”杨光林都不认识。

    儿子明明在家,却说因为犯罪被法院判刑,这不成了一辈子的污点吗?杨光林家人拿着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刑事判决书和照片,找到昆明市东川区新村派出所反映情况,民警看后,也是感到奇怪,答应及时与广州方面联系,调查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白之冤带来巨大压力 女朋友和“抢劫犯”分手

    莫名其妙被判刑,杨光林感到愤闷。按照法定程序,不仅如此,这事在村里很快传开了,各种议论也迅速地蔓延并逐渐变了味。法院判决书下到家中,使得他和家人百口难辩,由此,朋友疏远了他,就连女朋友也认为他是“抢劫犯”而与他分了手。因为是在农村,杨光林的父母亲戚为此也是抬不起头来,成为一些村民嘲笑的对象。

    为了弄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杨光林的家人每隔几天就要到派出所询问调查情况,但是答复是:“广州那边还没有回话,等等再说。”但直到今年4月,也没有结果。这事成了杨家的心病。

    让杨光林欣慰的是,他所工作的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今年4月13日为他出具证明,证明杨光林自2005年7月1日至今在该公司销售部禄劝区域工作。

    接到法院判决书后,杨家曾打电话到该法院询问,对方答复说:“这需要一个过程,等调查后再给答复。”可等了半年多还是杳无音信。(春城晚报)

编辑:牛廓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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