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频道>昆明新闻


小区35户电表被撬 受害者倒缴120元“赔偿费”
作者: 果玉忠 杜托   来源: 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 2007-06-15 05:01:26

  就在一夜之间,小区里竟有35家住户的电表被小偷撬走。在小区物管的协调下,点着蜡烛过日子的住户终于安上电表,得以重见“光明”。可是安电表的费用是以“赔偿费”的名义收取的,住户对这120元的赔偿费提出了质疑。

  居民:120元未免太贵了

  昨天11点左
右,记者来到发生盗窃的十里长街正和小区和正巷,找到了电表被盗的13幢和22幢。

  13幢的住户方大爷告诉记者,6日早晨9点多,他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视,却发现没电。以为是停电,可出门才听许多邻居说,他们的电表被盗了,家里都停了电。方大爷赶紧跑回家一看,发现自家门口本来锁着的金属表箱被撬开,里面的电表已经不翼而飞。据统计,那一夜,有35家人的电表被偷。

  电表被盗后,住户与供电部门取了联系。据小区住户方大爷介绍,一开始说补装费要交220元,其中对方100元是初装费。讨价还价后,又说只要120元。“可我们还是觉得贵,最贵的家用电表也就50来块。在自家门口安个电表,怎么就要120元呢。”方大爷不解地说。

  在小区的黑板上,记者看到了正和管理处发的紧急通知,其中写着“供电局上门安装电表每户交纳120元人民币”的字样。

  市供电局:贵不贵要核查

  “验房子时,电表就包含在内了,它属于私人资产,不应该找公家。”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昆明市政佳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和小区的陈姓工作人员时,他对记者说,物管只负责联系和协调,具体费用由供电部门收取。

  负责安装电表的春苑供电所王所长说:“此事已上报给市供电局,我们是严格按照《供用电条例》执行的。”据他介绍,供电所连安装费都没有收住户的,这120元是电表的“赔偿费”。

  据昆明市供电局生产技术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修电力设施分两种情况,如果属于供电局的资产范围,抢修不收任何的费用;但小区里的电表属于客户资产,客户端资产的维修,根据线长、容量等因素由委托方和施工方协商定价。“目前,要通过核查才能确定收费是否违规。”她说。

昆明日报

编辑:王成

  —— 相关链接 ——

发表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查看评论>>
匿名发表  昵称

  
 
最新消息
广告位
广告位
广告位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