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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新增71指标 昆明饮用水将过"106关"
作者: 杨官荣   来源: 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 2007-06-15 06:06:10

  记者6月14日从昆明市市政公用局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昆明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标准将从过去的35项增加到106项。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昆明监测站负责人表示,水质检测虽新增了71项指标,但昆明的出厂水能够达到新标准。

  水质检测指标新增71项

 
 我国原有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于1985年出台,2005年建设部又颁布了一个《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也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据了解,昆明目前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标准,是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5749—85)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的检测,主要是检测自来水的出厂水和管网水的细菌总数、剩余氯、大肠菌群、浑浊度、剩余氧等方面。

  以前执行的标准,检测项目只有35项,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这与近年来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

  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日前联合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进行修订,规定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

  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增加了71项水质指标,其中,微生物学指标由两项增至6项,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新《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且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等;新《标准》还规定,生活饮用水中,有机化合物指标包括绝大多数农药、环境激素、持久性化合物,是评价饮水与健康关系的重点。同时,增加检测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的含量。

  达到新标准才准出厂

  昆明的水质能否符合新标准?记者6月14日采访了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昆明监测站的相关负责人。

  该站的周站长表示,昆明生活饮用水水质,下月将严格按照新标准检测。周站长介绍,7月1日实施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106项指标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其中,常规检验项目42项,是各地统一要求必须检定的项目。非常规检验项目有64项,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所规定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报国家标准委、建设部和卫生部备案。

  据了解,国标原来规定的虽然只有35项标准,但长期以来,昆明自来水一直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行水厂、监测站、卫生防疫部门的三级检测。其中,包括了感官性状、物理化学、放射性、微生物、毒理学等约70项指标,有的监测标准比“国标”还严。如自来水的混浊度检测,国标要求控制在3度,而内部监控实际是按低于1度的标准在进行,出厂水的要求更高——低于0.5度。

  周站长表示,今年3月25日掌鸠河通水后,昆明现在饮用的自来水约80%来自云龙水库,该水库的水质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水质,是城市供水中相当好的水质。

昆明日报

编辑: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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