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22日),记者获悉,为做好污染减排工作,昆明将采取有力措施,对那些不符合节能减排目标的项目予以“封杀”。
据了解,昆明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部门规划、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
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等五“不”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国土部门不得审批用地,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金融部门不予贷款,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或依法予以取缔。
昆明有关部门的说法是:“‘十一.五’期间,我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十分艰巨。”据了解,2006年,昆明二氧化碳总排放量与2005年相比,不减反增,由2005年的95097吨,上升为109080吨,上升14.7%。不过,有关人士指出,虽然昆明污染物减排压力很大,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其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而技术进步和优惠政策出台,为削减二氧化碳排放量提供了有力支持,工业结构调整和治污设施建设,则为削减化学需氧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之前,昆明已经提出,要引导和推动工业项目向国家级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呈贡、安宁、海口、杨林、东川、寻甸6个省级工业园区和其他工业聚集区集中。
昆明已经下决心,要淘汰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和技术、设备,严禁新上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要求城市新建建筑项目中,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昆明日报
编辑:牛廓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