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计算机数据显示,仅从2006年1月1日到2007年8月16日,就有66名读者逾期未归还省图图书。为了让这些图书能够让更多读者分享,省图将在下周举办“良心还书周”,为超过还书期限的读者打造绿色免责还书通道——不需要给
出任何解释,不用缴纳逾期罚金(相关报道详见都市时报22日A15版、21日A24版)。
对读书人来说,借书不还的事,应该都碰到过,要么是自己借别人的书不还,要么是别人借自己的书不还,还美其名曰“书非借不能读也”。就连大名鼎鼎的郭沫若先生,也在身后被人告上法庭,起因就是借书不还。而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宾州,女青年凯勒因从当地公共图书馆借了3本书不还,竟被图书馆以涉嫌盗窃提出指控,送入监狱。可以说,借书不还既是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世界普遍问题。首先声明,我不是为借书不还者辩解,但我同意一位读书人所说:对于借书不还这种事,斥之为“文人无行”过于严苛。最多算“借书不还非君子”。
据说,借书后“长期保管”的“书虫”大多爱学习、善钻研、高学历、有身份、有地位,这次省图借书不还之人中就不乏社会名流。纯从价值衡量的话,相信他们不至于在意这一两本书,大多是因为时间太长、无心丢失而欲还无门、还而更亏——因为罚款,因为不方便,于是不了了之,成为陈年老账,甚至成为心头重累。
我相信,假以时日,给以机会,即使所借为珍本、善本,陈年旧账定可一笔勾销。而且省图也明确表态:逾期还书者“不需要给出任何逾期解释,不用缴纳逾期罚金”。省图能表这个态,我们高素质的读者更该顺势而为,借此机会了结多年心愿。这既是对自己良心的解脱,也是对其他读者的交待,更有利于知识的传播、文明的播撒、良好心态的养成。
从另外一方面讲,我们也可讨论一下图书馆的图书——尤其是珍本、孤本等的借阅,是否可制定更为严格、有效的规定,比如提高押金、缩短期限、方便还书等。毕竟,“补牢”于“亡羊”之前,这对双方都不是坏事,还有利于其他读者共同分享知识的财富,何乐而不为呢?
都市时报
编辑:乔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