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至今,青岛市崂山区东韩村村民王明殿共为740名学生捐钱捐物,价值累计达到100余万元,获得了“感动青岛十佳人物”“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等40多个荣誉称号。随着自己的“出名”,王明殿的麻烦越来越多,其中尤以各种各样的“索捐”让
大多数人的“索捐”其实是一种下意识的求助,这就好像人在溺水之后,猛然发现水面上漂浮着一根稻草,就很自然地拼命去抓。即使如此,“索捐”也不是一种值得肯定和赞扬的行为。如果社会把慈善异化为一种针对富人的强迫性道德义务,就会很容易滋生“吃大户”的不健康心态,还会催生一种心安理得的自足:我穷他富,他就是应该资助我。这种逻辑的后果是:使本可通过自救实现自助的人有了继续得过且过的“受助心态”;很多原来有心“慈善”一把的人也心存顾忌,担心自己的捐助行为将招来麻烦。
正因为如此,面对“索捐”,捐助者应该理直气壮地吝啬。要知道,慷慨地善于捐助和勇于对索捐者吝啬一样,是你们的自由,没有谁有资格说三道四,也不需要背负过重的心理负担,要坚信:不管是谁,对于自己的钱,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吝啬或者慷慨。
“索捐”提醒我们的是,国家应该尽快完善国家救助制度,切实承担起自己的国家职责,把对民间个人慈善家来说不堪重负的任务接过去。同时,慈善资源也应以志愿捐助信托基金为中介进行开发,中间有一个合法的慈善中介——富人向中介捐钱,穷人向中介求助。
都市时报
编辑:乔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