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改变?昨天(10月8日),都市时报特邀云南省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昆明市《物权法》宣讲团成员李春光律师,结合现实中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具体案例,全面解读《物权法》的九大民生问题。
No.1
关键词:民宅商用
案例:去年3月,吴先生在滇池路附近某小区购买了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原本想给女儿结婚用,但女儿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拿到房屋钥匙后,吴先生的女儿把这套房子简单装修了一下,自己开办了一个幼儿体操培训班。
登记注册、广告招生、招聘老师、安排培训……折腾了一年多,这个培训班终于有了些小名气,上门来培训的孩子也逐渐多起来。生意好了可麻烦也多了,物管公司的人三天两头找上门来,一会儿说横幅广告不能乱打,一会儿又说有人投诉音乐和孩子的吵闹声太大影响休息,有的邻居干脆直接冲上门来破口大骂。这样没多久,孩子怕、家长也担心起来,纷纷转走孩子去别处培训。对此,吴先生很是困惑,既然房子是我买了,应该想怎么用就可以怎么用吧?
解析:近年来,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水电费用、房租等营业成本,吸引客户,直接把注册地设在住宅楼内,发展经济的同时也确实影响了小区内其他业主的生活品质和安全。《物权法》实施后,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整体利益,保护居民的安宁休息权等人身权利,业主不得为谋取一己之利,在住宅区内开办企业,进行经营性活动,否则将受到全体业主的限制。
《物权法》链接:第77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在一些小区内一楼住宅被改为商用 记者 杨海冬/摄
No.2
关键词:相邻权
案例:2002年11月,王女士花30多万元在昆明北市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购房时,她也注意到楼房一层开了家“农家风味园”餐馆,但当时餐馆生意清冷,影响不大,所以她就没在意。然而没多久,这家餐馆生意火爆起来,厨房油烟的排放时间每天有十多个小时。
“现在我家两个卧室的窗户一年四季都不敢开,即使这样,家具用手一抹,仍能够感到油腻。”此外,鼓风机、抽油烟机和排气扇制造的噪音,让忙碌了一天的王女士难以入睡。5年来,她一直四处奔走投诉,可问题仍没得到解决。
物管说,一层的产权属于业主,业主将房屋出租开办餐馆,他们无权干涉;餐馆老板表示,他们是租房子进行正常的经营,经营手续齐全;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给餐馆下了《限期治理通知书》,但最后不了了之。
解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基于不动产的毗邻利用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本案中,“农家风味园”餐馆虽然开设在先,但如果排放的油烟废气和噪音不符合国家标准且已影响了楼上住户的正常生活,则仍应对目前造成噪音、油烟等污染的设备进行改造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王女士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餐馆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