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物权法》宣讲团成员解读九大民生问题
[ 作者:段曌红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09 05:22:19   进入社区 ]

  No.9

  关键词:拆迁

  案

例:去年7月3日凌晨5点40分左右,一伙不明身份的人突然闯进云南一家饲料公司,砸开职工宿舍门,将当天在厂里的60多名职工“控制”起来,并开来了3台挖掘机,瞬间将公司的生产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夷为平地。

  这伙人是由云南省某职业技术学院派来来拆房的!这家学院是饲料厂的“房东”,1998年该饲料厂承租了学校这片8亩的土地,租期为20年,“但从2002年开始,饲料厂一直拖欠租金,2005年6月学校就终止了合同,可公司一直不退房,学校不得已才采取了强制拆除的手段。”

  然而据了解,早在2005年6月8日,学校这块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已经由某房地产商取得,学校要在2005年12月8日前,清理完毕地上的建筑物。

  解析:《物权法》实施后,“钉子户”是否可以强拆,关键是看拆迁后将建设什么项目,如果是商业项目就没有理由征收。同时,相应的补偿标准也明确,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并且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物权法》链接:第42条的相关规定。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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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牛廓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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