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学校会客厅解读:昆滇银行二套房政策不一
[ 作者:陆晓辉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7-10-16 07:19:06   进入社区 ]

 目前,昆滇各银行对于第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口径不统一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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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出台了“第二套房贷新政”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市民纷纷表示自己的疑问: 若以户为单位,那么父母和已结婚的子女是否算一户呢,若夫妻两在婚前均办了房贷,在还清后想换大点房子是否属于第三套房呢;若以个人为单位,婚后与丈夫(妻子)共同购买住房究竟算第一套还是第二套? 夫妻已经购买一套住房,再以自己小孩或父母的名义购买住房,算第一套还是第二套?

  紧接着各地有关“第二套房贷新政”的执行细则在众说纷纭中走马上台,但一片嘈杂声中却难觅细则的主声调。随着各家银行纷纷亮“剑”说法各有不同,市民更是云里雾里不知所踪。记者昨日从银行了解到,部分银行已根据新政做出相应调整。

光大:界定细则已出台

  光大银行房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首套住房的规定上,光大银行也做出明确界定,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住房,即使此前的房贷已经还清,再贷款买房仍被视为第二套房。同时,该行还规定,若夫妻办理房贷,有一方先行贷款买房,另一方再贷款买房,则属于第二套房贷范围。

  在贷款利率上,光大银行对第二套住房的规定是,首付不少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从第三套房开始,光大规定每增加一套住房,其贷款首付款比例应在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例如第三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2%,同时利率也会相应调整。

建行:沿用原房贷政策

  建行董事长郭树清上周六表示,建行将以户为单位来界定市民申请的房贷是否属第二套房,但由于国内不同地区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各地建行在制定第二套住房贷款细则时,会结合当地情况作适当调整,实施标准不能“一刀切”。

  对此,建行省分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在处理第二套房房贷时,仍沿用之前的标准。在界定是否属于第二套房时候,申请人需提交个人声明,同时还会通过“征信系统”查询与申请人相关房贷消费记录。

工行:以户为单位的界定标准

  工行省分行个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行目前界定市民所购房产是否属第二套房,将遵照以户为单位的界定标准。也就是说,若一户人家有两个家长、一个孩子,只要任何一方之前办理过房贷,包括孩子在内的其他人办理均被视为第二套房。而工行将通过征信系统查询,除了参考系统内该户居民的房贷记录外,还将查询有何种商业贷款,是否属正常贷款范畴,是否按时还款等信息,再根据信息做出相应判断。

  据介绍,工行目前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有连续违约3个月以上记录的借款人,将严格限制或禁止发放贷款;对借款市民使用贷款购置第二套住房的,其购置住房的首付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其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对选择固定利率贷款购置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最新发布的同期同档次固定利率的1.3倍;对贷款购置第三套房的市民,则要求首付不得低于50%;而从面积来划分,对属于第一套住房且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首付为20%,若超过90平米,则需按30%的首付比例办理,同时,均享受相对于基准利率的8.5折优惠。

  同时,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一些具体问题,工行工作人员表示,选择“合力贷”后,父母和子女就可能成为了共同债务人,这种情况下可按具体住房面积来计算,在其他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区别对待,确实特殊的也有不按第二套房贷计算的机会。工行还提醒广大市民,在新政出台前已签定房贷合同的借款人,均按当时约定条款办理。

业内人士:目前诸多问题需细化

  据悉,监管层确定的三大原则为:一是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二是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再购房时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三是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

  业内人士称,这三条规定并不是简单的一刀切,也符合实际情况,较具操作性;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界定过于模糊,细则未能及时推出,对一些具体问题还无法区别对待等方面,比如家长和孩子选择“合力贷”、“接力贷”等房贷方式一起供了一套房,而孩子成家后需再买一套,这种情况却无法区别对待,仍按第二套房贷计算就有失公平。同时,昆明房价的上涨幅度不像北京等发达地区那么快,目前还没有形成过热趋势,因此预计各银行在执行第二套房贷新政时,短期内不会像北京一样出现大幅提高贷款首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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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时报

编辑: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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