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0月26日是全国禁毒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对两起运毒案进行公开宣判。其中,缅甸籍毒贩晏宽因运毒31.5千克被判处死刑。
毒贩运毒被判死刑
今年1月15日,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民警根据线报,在德宏州瑞丽市珠宝宾馆门口,
发现一驾驶粉红色踏板摩托车的可疑男子。警方立即行动将这名可疑男子抓获,从其身上缴获90块毒品可疑物。经确认,这些可疑物正是毒品海洛因,净重达31.5千克。
经过审讯,运毒的毒贩名叫晏宽,缅甸人,年仅22岁。晏宽在中院受审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解不知袋子里装有毒品。他的辩护人提出,晏宽具有立功表现,而且是从犯、初犯,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外籍人在中国犯罪,同样适用中国的刑法。”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晏宽无视我国法律,非法运输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处罚。对于晏宽辩解称“不知袋子里装有毒品”,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有立功表现等情节,法院审查后认为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于是作出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晏宽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获的毒品海洛因31.5千克予以没收。
抢劫犯出狱后不思悔改处重刑
“ 运毒数量不算太大,但是被告人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不思悔改又去运毒,其行为已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昨天,中院还公开宣判了另外一起运毒案,对其中一名屡教不改的被告人进行了严惩。
法院查明,今年4月8日,被告人邓申洪、李向东在昆明怡园小区附近交易毒品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150克。后在邓申洪租住的怡园小区出租房内,抓获了为其看守毒品及制毒工具的被告人杨传发,并在该房间的电视机柜内缴获毒资人民币4.96万元。
“3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被告人邓申洪和李向东,一个是卖家一个是买家,两人具体商谈毒品交易事宜,并实施了贩卖毒品海洛因的行为,是本案的主犯。”此外,法院还查明,李向东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出狱后5年内又再犯,依法构成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
综上,法院判处李向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邓申洪、杨传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8年,并处予财产刑;查获的毒品、毒资予以没收。
今年是3年禁毒战争的最后一年
宣判会后,中院刑三庭副庭长段辉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今年是3年禁毒人民战争的最后一年,为巩固禁毒战争的胜利成果,继续营造良好的禁毒斗争氛围,法院通过对毒品案件的审理和公开宣判,有力地震慑了毒品犯罪,使“严打”斗争深入人心,从而形成强大的“严打”斗争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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