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15日),禄劝县75辆中巴车开始营运,而司机却自发在13元票价基础上增收所谓的1元“燃油附加费”。禄劝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称,在没有相关政策和依据前,决不允许司机收所谓的1元“燃油附加费”。
昆
明交运集团禄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德彬说,
经多方协商,从前天下午4点多,75辆中巴车开始营运,每辆车的司机都自发在13元票价基础上增收所谓的1元“燃油附加费”。
刘德彬说,司机收取所谓的1元“燃油附加费”,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属个人行为,运输公司虽然反对,但管理也有困难。他们也资询过发改委,增收1元钱有可能在 23日正式实施,但增收的1元钱到底是“燃油附加费”还是“燃油补贴”目前也不清楚。对此,记者虽多方联系,但未得到昆明市发改委的证实。
禄劝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级部门下拨的“客运燃油补贴”已全部发放到司机手中,但分配矛盾突出,只有跑乡村的中巴车司机领到,跑昆明的中巴车没有。在没有相关政策和依据前,决不允许司机收所谓的1元“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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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时报
编辑: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