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猎陷阱密如"雷区" 国宝滇金丝猴生存状况堪忧
[ 作者:    来源:生活新报    发布时间:2007-11-19 20:56:38   进入社区 ]

  对策:保护滇金丝猴不妨搞“大棒+胡萝卜”

  在龙勇诚眼中,“下套”这种狩猎方式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属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而当时代进步到各种野生动物大量减少和人类生存手段多样化的今天,它却时刻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

  “在我看来,至少90%的人是有自觉的保护意识的。但是靠呼吁、靠人类自身自觉意识的觉醒就可以保护滇金丝猴这样的濒危野生动物吗?恐怕不能。回到滇金丝猴保护的问题上来看,即便只有1%的人没有自觉保护意识,滇金丝猴最终也难逃灭绝命运。在滇金丝猴的生活区域内,生活着40多万人口。1%是个什么概念?4000人,是整个滇金丝猴种群数量的两倍!”龙勇诚分析道,在我们的自觉保护意识没有达到100%的情况下,靠这样的呼吁,靠等待全民保护意识的觉醒是不可能的,毕竟,2000只滇金丝猴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奖惩相结合才是最有效途径

  “在靠人类自觉保护意识来保护滇金丝猴的道路行不通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转过来寻求制度的帮忙,只有合理而完备的制度,才是保护滇金丝猴的最有效的途径,那么这个制度是什么呢?”龙勇诚以自己多年观察总结的结果告诉记者,“大棒+胡萝卜”的制度是相对合理和完善的保护措施,虽然这是以前有过的措施,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并没有落到实处。

  所谓“大棒”指的是严厉的惩罚措施,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不受任何影响地贯彻。这需要加强保护人员数量和质量的投入。一方面,要保证有足够的人力来管理保护区,另一方面需要职能部门保证资金的投入。资金除了用来保障保护人员的生存生活之外,还要能够保障他们的学习提高。

  “胡萝卜”则指的是对滇金丝猴保护者的奖励措施。一方面,要求社会从精神层面上对保护滇金丝猴做出贡献的人予于认可,比如那位八九年来一直保护滇金丝猴并于今年取得突出成绩的农民;另一方面,要求职能部门从物质上给予滇金丝猴保护者一定的奖励,这是对第一个方面的强化,更是保障保护者生存生活的一个前提。

  “有这样一个小伙子,高中毕业后就跑到丽江去了,他只负责为宣科的纳西古乐组织卖光盘和宣传资料,每个月除了吃住之外还能有800元钱的收入,后来被他父亲叫回来从事滇金丝猴的保护,每个月却总共只有300多块钱的收入。保护滇金丝猴要巡山,300块钱够不够买衣服鞋子都还是个问题!”说起这个事例,龙勇诚尤其痛心。

  手记:别让滇金丝猴在动植物王国销声匿迹

  采访结束时,龙勇诚说,云南素有“动植物王国”的美誉,而实际上,这个美誉背后的情况并不容乐观。在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投入上,我们这个“动植物王国”的投入可能还比不上四川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一个中心的投入,当然,关注度也远远比不上。相关职能部门应该从长远考虑,采取一系列措施,让“动植物王国”的美誉名副其实,更重要的是,不要让“国宝”滇金丝猴在云南失去生存的空间甚至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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