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各部门联合调查枪击事件
[ 作者: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7-11-20 07:25:23   进入社区 ]

  事件回放:和警察发生争执后,珠江医院副教授尹方明拿走了巡警证件。当他开着挂假军牌的旧轿车倒车离开时,警察开了两枪,其中一枪打穿了尹的心脏。

  根据出事时与尹方明同车的王燕鸣在海珠公安分

局所做的情况说明材料(该材料由可信途径流出,并由《新京报》发表部分内容),当地媒体《新世纪周刊》昨天刊登了部分事件经过:事件中,尹方明先声明自己是珠江医院医生,而后又打电话给在南石头派出所的朋友。尹希望朋友能向他的警察同事说情,放自己一马。警察接过电话,却没有答应通融。这位认真执行规定的警察还决定扣下尹方明过期的军官证。

  两种不同说法

  在警察扣下军官证之前,广州警方和家属对这一段事实描述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在此之后,广州警方的《通报》认为:“民警进行盘查时,遭到驾车男子的阻挠,并被强行抢走出示的警察证。其后,该男子快速倒车,碰撞民警,造成民警膝部受伤。为阻止其驾车逃逸,民警拉住车门,被该男子强行开车拖行数米。在紧急情况下,民警被迫鸣枪,致该男子中弹受伤。民警即报‘120’。该男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而媒体披露的王燕鸣的说明材料中,则没有提到“民警受伤和拖行数米。”材料提到:尹方明要求警察出示证件,警察随后出示了证件。王燕鸣看到,尹方明从警察手中拿过证件,说“你拿我的证件,我也拿你的证件”,随即上车,倒车,转弯,掉头,向东行驶。在此过程中,王燕鸣听到了枪声。王燕鸣当时“抱住脑袋,俯下身子,大喊‘打枪了,打枪了,注意,注意。”

  汽车在撞上安全岛花坛后停了下来,王燕鸣此时发现尹方明不动了,便给他一个姓张的朋友打电话,说他在珠江医院附近,“尹方明被警察开枪打了,赶快给珠江医院打电话。”

  以上两种说法的主要分歧在于“有没有拖行”和“拿走警证时有没有使用暴力”,这是尹方明行为性质的关键。如果尹方明有故意拖行警察和使用暴力的行为,将有可能触犯刑法——妨碍公务罪。

  对此,刑法专家、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文昌介绍,拒绝盘查本身就是不对的,普通公民遇到警察的合法盘查应该予以合作。至于这个事件到底应该怎么看,必须等到公布更多细节的时候,才可能做出判断。警察鸣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打死人就得仔细讨论了。

  而尹太太认为警方的《通报》是有问题的:“把我老公写成了一个什么人,好像是一个逃犯!杀人的人就是警察,到底怎么回事应该让第三方来调查,公安部门居然抢先发通报,让所有的媒体都刊登,这是不公平的!确实我们不该用假军牌,但是这罪不至死!”

  徒劳无功的抢救

  “这一枪太准了,就是要人命的。”珠江医院机关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评价道:“警察说是拖行,我不信,我们这里多数人都是当过兵的,手枪拔出来,要几个动作?上膛,开保险,鸣枪示警,瞄准,击发,真被拖着怎么可能打得这么准?”

  珠江医院值班急救医生蒋小忠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在接到120报案之后,有一名警察(不是开枪警察)开车到医院急诊部催促过医生:“你们还不赶紧去,打的好像是你们珠江医院的人。”

  尹方明于当天5点15分被送进急救室,蒋小忠医生发现尹的呼吸心跳已经都没有了。按照医生们的说法,以后的抢救属于无效抢救,子弹从左腋打进,打透了心脏,弹头留在肝里。这一弹道向下倾斜,应该是从汽车侧面的俯射。医生们为抢救这位同事尽了全力,他们对没有心跳的尹方明进行了开胸手术,但是无力回天。抢救持续到早晨7点多,几位医生看到确实毫无希望,才不得不放弃。

  在医生全力抢救尹方明的时候,医院保卫部门也赶去了枪案现场。一位知情者告诉《新世纪周刊》:“我们拍了那辆车,用摄像机,除了打死尹医生的那一枪,还有一枪打在汽车左后门上。两枪都是对车或者对人的,而不是对天空,后来警方对我们说,这视频不许给任何人,然后车被他们拖走了。”

  目前,广州市已成立由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这一案件展开调查。在开枪警察所在的南石头派出所,日常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每个警察都拒绝提起他们的某个同事,不跟任何人说关于他的任何事情。

  在南石头公布全部民警姓名和警号的公示栏中,一个位置的空白非常醒目。某个照片被揭去了。

昆明日报综合报道

编辑:乔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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