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交警总队初步估计,全省有50-60万辆“三类车”在路上行驶,除了昆明四城区的20多万辆“三类车”挂着“小蓝牌”以外,其余州市的“三类车”几乎都没上牌照。
除大理、玉溪外的州市暂缓
“三类车”里最引人注目的是电动车,其最让人诟病的就是:高达20-40公里的时速,却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公安部公布的1-9月份事故上升点,“三类车”排首位。昆明市与电动车相关的死亡事故占全部死亡事故的13.6%,增长也非常快。
云南省交警总队原定的整治行动计划要求:10月8日在大理、玉溪试点,11月1日其余各个州市同时开始整治。曲靖、保山、德宏、普洱等州市行动积极,已经对部分超标“三类车”进行了纳入机动车管理的登记;昆明市交警支队也在11月初专门到总队商讨整治方案,将对超标的“三类车”纳入机动车管理。
在前期调查中,各个支队都收集了一些来自基层的意见。在大理、玉溪试点中,经销商认为,判定非机动车的技术指标是1999年制订的,与现在群众要求高效快捷的通行速度不相符合,这个滞后的标准应该修订。广大购买电动车的群众觉得,买了电动车才说要上机动车牌照,按照摩托车一样管理,那怎么不早出台规定呢?昆明还有个特殊情况,20多万辆超标电动车都按机动车管理,可以开上机动车道,将使道路更加拥堵,事故大幅上升。
总队听取了来自各个方面的意见,昨日对全省整治工作进行调整。原定今年12月31日,大理、玉溪的整治试点结束,现在决定延期到明年5月31日。从明年6月1日到明年11月30日,对第一阶段反映出的问题,采取有效解决措施,总结经验教训,为其他州市开展“三类车”整治工作提出建议。
大理、玉溪试点解决四大问题
目前,在整治行动中发现了一些操作难题:比如,对超标车不纳入机动车管理,继续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其事故比例还会上升;纳入机动车管理,又要占用非常有限的机动车道资源,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其二,群众对“三类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后,需要比照摩托车缴纳的每年180元的交强险费,觉得太高了。而省总队认为商业第三责任险比较便宜,但赔付较低,达不到电动车造成事故的赔偿标准。省总队要求试点单位与保险公司合作,能够开发出一种适合“三类车”的保费和赔偿标准。其三,“三类车”采取何种牌照管理;它们是在非机动车道还是机动车道行驶;发生事故后,按照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来判定法律责任;这些问题都必须在试点中解决。其四,在销售环节建立销售企业备案及公告制度,销售安全责任制度,还有与购车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制度。
省总队表示,在目前试点工作期间,除大理、玉溪外,其余州市依然维持“三类车”的目前管理状况。省总队在试点基础上,将向相关部门反映自行车标准滞后的情况,明年11月基本形成《“三类车”的管理办法》,届时其余州市将按照这个办法管理“三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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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电动车时速超20须持驾照》追踪:大理两月8127辆“三类车”落牌
本月初,本报曾报10月8日起大理将“三类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并规定从10月30日起,“三类车”的驾驶人员,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方能上路。如今这一措施在大理实施已有近两个月时间。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大理州交警部门得知:大理州对“三类车”的整治依然在稳步推进当中,到昨天为止,已有8127辆“三类车”主动到交警部门进行登记上牌。
数字:近万“三类车”主动办牌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大理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的电话。“目前整个大理州约有10万余辆‘三类车’,大理市也有近4万辆。到目前为止,已有8127辆主动办理了相关手续。”赵廉说,目前大理州对“三类车”的整治依然在稳步推进当中,在推行这一措施的两个月里,已达到预期目的。
“很多市民通过此次整治,已经意识到电动车不安全行驶的危险性,那些没有办牌落户的车辆,也不会再大模大样上街了。我们争取在12月底将全州8成‘三类车’规范起来。”
效果:交通事故两月降六成
大理州交警一大队雷明大队长也认为,纳入机动车管理,既有利于对“三类车”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管理,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也有利于打击盗抢“三类车”犯罪,保护车辆所有人的利益。
“从目前的情况看,在整治标准实施的两个月时间,电动车这种马路‘新杀手’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通过专业的培训,‘三类车’驾驶员的行车素质明显提高,事故也就随之减少!”
雷明说,在过去,一般情况下只要电动车不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一般不会进行处理。况且,即便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超速行驶,民警既难判断,又没有处罚的依据,而措施实施两月以来,从他们交警队所管辖的区域来看,电动车引发的事故下降了近六成,交警处理事故也更加轻松。
难题:部分市民“软扛”整治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几名大理车主,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这些车主均表示自己不会主动到交警部门上牌,而那些已经上牌的车主,也认为自己是“迫不得已”才主动上牌的,部分大理市民依然在“软扛”此次整治。
大理市民赵先生表示,自己还要观望一阵,暂时不会办理,主要原因还是觉得“不合理”。“我不想上牌,以前买的时候就是想当自行车用,现在却要缴跟机动车一样的费用,还要考什么驾驶证,有可能的话我不去办牌,除非规定更合理一点!”
而已经主动到交警部门办理了手续的许先生,则有着与赵先生完全不同的观点。他认为,与其将来电动车被没收,还不如现在花一两百元赶紧把牌办了,这样就不至于将来因小失大。然而他也表示,自己主动办牌,并非完全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而是在相关部门的压力下“迫不得已”才办的。(记者上官智君)
都市时报
编辑:乔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