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昆明市发改委和市房管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本月起对5区符合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低保家庭发放6元至12元不等的补贴。
昆明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五华、盘龙、官渡、西山4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租赁补贴按使用面积
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1元,一人户按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2元。东川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贴6元,一人户按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本月起将首先向5区发放今年11月、12月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目前各区正在对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困难户进行公示,预计将有近万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受益。
对于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问题,通知明确4区继续执行每月每平方米平均0.83元的租金标准,当最低收入保障线标准发生变化时,另行调整制定。
主城区之外其余县市的租赁补贴发放、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租金核减,则由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春城晚报)
编辑:朱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