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关系后索要嫖资不成 女子半夜报警称其被绑架
[ 作者:刘晶晶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7-12-19 04:57:07   进入社区 ]
  索要嫖资不成,一女子竟报警称自己被绑架,直至警方赶来,事情才真相大白。

  12月12日23点50分,110指挥中心接一女子报警,女子在电话中称自己被绑架,案发地点在春苑云山路。当梁源派出所的巡逻车到案发地点时,却见到路边停着的一辆红色富

康车里,一男一女正互相厮打,男子戴着眼镜,正试图将女子推出车外,而穿白衣的女子则揪住男子的头发不放。经了解,该女子就是报警人,可按现场的情形看,女子根本就没被绑架。

  制止两人打斗后,戴眼镜的男子对民警说:“我和她素不相识,刚才我在路边吃完东西,就遇到她。她说身上没钱了,想搭顺路车去找朋友。我心想做做好事,就载了她。谁知,路上她却说陪了我,要我给她300元钱,然后我们就发生争执了……”

  而报案女子交代,她与男子是在网络聊天室认识的,聊天中她表示可以提供性服务,后来两人谈拢300元的嫖资。随后,戴眼镜的男子将她接到自己的住处,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没想到,“结账”时男子却出尔反尔,嫌贵欲赖账,后两人发生拉扯她才报警。

  回到梁源派出所后,民警在女子的手机里,发现有两个已接电话为该男子的手机号码。该男子这才道出想要嫖娼的实情,但他说两人并没有发生性关系,可女子还要收钱,所以才赖账。

  梁源派出所的刘警官表示,此案中,虽然当事双方对有没有发生性关系各执一词,但双方均承认有网上谈价这一情节,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属于卖淫嫖娼,将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都市时报

编辑:杨毅

[字号:  ]   [收藏本页]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