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节育环不尽属手术并发症? 被迫受第二次手术
[ 作者:毛亚南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7-12-19 06:26:55   进入社区 ]

  “我2年前在盘龙区人民医院取出了节育环,可今年检查发现体内还有残留物,不得不在其他医院取出残留的节育环,我无端遭受第二次手术的痛苦,可医院却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处理。”昨天(12月18日)中午,53岁的魏阿姨来到都市时报,哭诉她的遭遇

 

魏阿姨哭诉被迫遭受第二次手术的痛苦  记者张悦/摄

  “这个就是12月5日我做手术取出的残留物!”包着卫生纸的金属物看上去像一截细丝缠绕的弹簧,约3.5厘米长,呈铅灰色,白色的卫生纸上还留下一些粉末状的东西。说起事情的来龙去脉,魏阿姨泪如泉涌。

  2005年2月22日,已经绝经的魏阿姨来到位于宝善街的盘龙区医院,找到自己比较熟悉的金医生进行节育环取出手术。“因为是熟人,术后我很放心地就走了,她也没有让我来复查。”做完手术后半年左右时间里,魏阿姨经常感觉腰酸背疼,以为是老年人会有的病,她也没有特别在意。

  12月初,突然明显消瘦的魏阿姨感觉胃很不舒服,来到盘龙区医院检查。B超检查发现,她的身体里还有一截类似节育环的东西!“莫非是2年前没有把节育环取干净?”魏阿姨回家找到当年做节育环手术时的病历本仔细查看,发现上面有一行字“取出节育环(断)”。

  “我并不知道当时取出的环是断的,如果有残留当时为什么不取出来,后来也没有复查过?”12月5日,魏阿姨在另一家医院做了第二次取环手术,花了2000元。前天,魏阿姨到盘龙区医院,要求院方为自己报销第二次手术的费用,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昨天下午4点,盘龙区医院专门负责处理这一事件的范副院长及周副院长等人接待了记者,并表示:经过初步调查以及细致的研究分析后,院方认为已经退休的职工金医生为魏阿姨做的取出节育环手术确实给患者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伤害。但从专业的角度讲,体内装了20多年的节育环在取出手术过程中发生嵌钝或断裂也是有可能的,至于为何后来没有复查是否有残留物,现在还无法查清楚。

  最终医院将这起事件定性为“计划生育取环手术产生的并发症”,不属于医疗事故。

  “因为涉及到计划生育方面,我们咨询区计生局和市计生局后了解到必须由患者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然后向办事处、区、市逐级上报,等市计生局最后认定她的手术费用该怎样支付。走这个程序肯定需要时间,可患者很不理解。”范副院长说。

  都市时报法律顾问万立律师表示:从事实部分来看,不管当时的具体情况如何,医院方取节育环的手术确实造成了对魏阿姨的伤害,导致她再次手术,肯定是存在过错的,至于这个过错要如何处理,要权威的部门才能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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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女士到医院取节育环,6年后发现体内竟然还有断环残留,黄女士由此认为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上海南汇法院判决医院赔偿黄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2049.22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500元。

  审理中,经医疗事故鉴定,认为医院的过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法院认为,医院方的医疗过错还给黄女士造成一定的精神伤害,其理应赔偿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新华社)

都市时报

编辑: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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