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于荣光从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马继延总队长手中接过聘书。记者
杨海冬/摄
昨天(18日)上午,著名影视演员于荣光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马继延总队长签定了《协议书》,正式成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形象代言人。
据悉,聘请知名人士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形象代言人,主要是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事业,关注民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从而进一步扩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名人名家的社会效应,让交通安全宣传注入艺术活力,塑造一个交通文化和交通文明交融的文化品牌形象,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为云南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都市时报
编辑:旋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