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换领2008年度汽车入城通行证时,凡办理换证手续
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及外来投资企业所属车辆,须先经市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持相关文件及第一条中换证所需手续,到交警支队办证点办理。
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位需长期在禁运区域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持年检有效的单位运输资质证、车辆运输资质证、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质证并携带第一条中所需手续,到交警支队办证点申请办理年度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证。
单位驻地在《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所划定禁行区内的核定载重量1000千克(含)以上、6000千克以下(不含)载货汽车,可申办年度货车夜间通行证。
除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证和货车夜间通行证外,其它种类年度汽车通行证新增仅限于城市生命工程线、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其它用途车辆不予受理。符合新增通行证条件的单位,请于2008年1月4日至1月18日持相关手续到办证地点提出申请。
此外,2008年度通行证自2008年1月4日开始启用,2007年度汽车入城通行证延期使用至2008年2月1日止。逾期未换证的车辆将不得入城行驶,违者将按有关交通法规实施处罚。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注意,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各类通行证高峰期禁行时段统一调整为每日早7:00至9:00、下午17:00至20:00。
昆明日报
编辑: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