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发错钥匙 "我买的车库却被物管给了别人"
[ 作者:朱勋航 高峰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7-12-30 10:36:35   进入社区 ]

  

26号车库(左)现已经被应该接收27号车库(右)的教师装修并使用
12月26日,天泽

园小区车库纠纷。记者 高峰/摄

  “我买的车库,却被物管给了别人”

  花6万多块钱在小区买了个车库,交接时却被粗心的小区物管人员把车库交给小区另一业主。一年来,刘女士为了收回本属于自己的车库操透了心,多次找物管、开发商和拿到车库的该位业主协商,甚至曾将此事诉讼到法院,但车库至今仍未物归原主。

  在滇池路天泽园小区,刘女士将自己的丰田车停在一个车库前。虽然这个车库正是她早已出资购买的,但如今紧锁的车库里却停放着别人的车。

  刘女士与云南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表明,她于2005年1月11日出资购买了位于滇池路天泽园第一组团4幢26号的车库,车库面积23.79平方米,并于2006年3月23日向小区物管交纳了1200元的物业管理费用,其中就包括26号车库的管理费。

  今年1月,刘女得知天泽园小区的车库建设已经完工,部分业主在2006年12月底就领到了钥匙。她找到小区物管领取车库,没想到竟然得知:她出资购买的26号车库已经被一位姓李的业主认领了,而且对方已对车库进行了装修。

  “我已经找过他们几十次了,每次都无功而返。”刘女士说,得知自己的车库被别人领走后,她曾多次找小区物管、开发商及领走26号车库的业主李先生协商,但事情已经拖了1年多仍没有得到解决。小区物管说他们是按照开发商提供的资料发放车库,无权收回26号车库,让她找小区开发商。小区开发商答应帮她要回车库,但至今没有结果。直接找到领走车库的李先生协商,对方则说与他无关,应该去找开发商。

  今年7月份,刘女士委托律师以小区物管工作失误和李先生占用她购买的车库侵权为由,把此事诉讼到西山区福海法庭。法庭认为与刘女士签订购买车库合同的是小区开发商,刘女士应该直接起诉小区开发商,故未支持刘女士提出的要求。

  天泽园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昆明天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丁贵平说,26号车库确实属刘女士所有,出现目前的情况是因为物管公司工作人员倪秀琼,仅凭同是小区业主的李先生出具购车库的讫税发票就把车库钥匙交给了李先生。因为李先生接手车库后进行了装修,因与开发商一直未能就装修费用补偿问题达成协议,所以刘女士的车库才迟迟没有归还。

  云南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陈先生表示,公司会直接与刘女士沟通,尽快解决她的车库问题。

都市时报

编辑:陈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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