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老板疑伤情鉴定有假 诱受伤矿工来昆重做鉴定
[ 作者: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1-03 03:42:18   进入社区 ]

  一名工人在矿井里受伤后,向老板提出40多万元的索赔。煤老板怀疑以前的伤情鉴定有假,采取诱骗的方式将这名工人骗到了昆明医院欲重做鉴定,然而工人却死活不肯下车。从昨天早上7点30分到中午12点,双方僵持4个多小时后,老板只好开车将工人送回宣威老家。

  工人:受伤索赔40多万

  昨日中午11点30分左右,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门口,停着一辆满身煤灰的面包车,车内半躺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他就是受伤的小工郭凡林,今年26岁,宣威乐丰乡人。

受伤的工人坐在车上不愿接受医疗鉴定 记者 陈昱州/摄

  “我以前就做过鉴定的,现在绝对再不做了!因为机器对身体的伤害非常大,说不定做完鉴定回家后几天就死掉了。”郭凡林告诉记者,他在乐丰乡土桥煤矿挖了3年煤。2006年9月19日,煤层垮塌将他的腰部砸伤,当时整条右腿都不能动弹。在医院里治疗了3个月,右腿仍然麻木,无法走路,整个人都丧失了劳动能力。他家中有3个小孩子,还有父母双亲,所有的重担都落在妻子肩上。为治伤,自家还从亲友那里借了9000多元。

  郭凡林说,调解的时候,有关部门给他算出来的赔偿费用是138万元,但考虑到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最后要求煤矿赔偿40多万元,但煤矿老板一直不同意,还骗他来重新做鉴定。

  “你们要做鉴定可以,但要先写保证书,保证将我全身的所有病都治好。”郭凡林最后表态,他去年已经在曲靖做过一次伤残鉴定,鉴定为三级,那家鉴定单位同样具有权威性,没有必要再做鉴定。

  老板:怀疑鉴定有假

  “煤矸石就是砸到了他的肩胛骨,怎么可能达到三级伤残呢?我怀疑鉴定有假,至少是有水分的,所以要求重新做鉴定。煤矿会根据鉴定结果和仲裁委的裁定进行赔偿。”乐丰乡土桥煤矿的老板苟某说,郭凡林受伤住院期间的所有医药费都是煤矿出的。但出院后,他几乎天天来纠缠,甚至住在煤矿里,严重影响了煤矿的生产和经营。为此,煤矿先后给他了8次钱,共有1万元,还为他报销了一次300多元的医药费。

  苟某说,事发后,郭凡林开出了138万元的天价索赔,在宣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他还是要求赔偿40多万元,仲裁委只好推迟裁定。去年12月11日,煤矿收到了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鉴定书,15日向云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但郭凡林一直不同意。

  “昨天我是以愿意和他商谈赔偿为由,才将他诱到昆明,但到了医院他死活不下车,做了4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都没用。如果他不做鉴定,我们无法对他赔偿。”苟某说。

  鉴定委员会:

  不服鉴定可申请重做

  郭凡林手中拿着一份由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书,上面写有“第4腰椎骨折并不全截瘫”,伤残等级为三级。

  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该鉴定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鉴定委员会是从曲靖市各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包括劳动局、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工会等。其鉴定书是根据医院的诊断结果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做出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向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

  该工作人员说,郭凡林和苟老板可以到曲靖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仲裁不了,可以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进行判决。

都市时报

编辑:朱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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