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面拼命想办法拉客户,食宿、通讯费花了不少,可老板却翻脸不认,我不仅没领到一分钱工资和提成,连差旅费老板也跳我的墙,让我欲哭无泪。”昨天(2月19日)上午,饲料公司业务员唐某状告老板“跳墙”差旅费一案,
2007年5月,唐某到昆明禾大饲料有限公司求职,双方口头约定唐某为饲料公司的业务员,到大理开拓销售市场。2007年5月23日,唐某正式上岗,到大理跑业务。为了拉到更多的客户,他使尽了浑身解数,但最后,饲料公司以饲料价格上涨,无法按先前谈好价格发货为由拒绝发货。发现忙了很久都是在做无用功,一气之下,唐某离开了工作岗位。
自己辛苦努力,一分钱提成没拿到不说,连垫付的数千元差旅费也泡了汤,思前想后,唐某觉得不公平。于是,他一纸诉状把饲料公司老板告上法庭,索赔差旅费1.6万余元。
庭审中,唐某说自己是饲料公司的员工,饲料公司则予以否认;唐某说自己去大理出差,饲料公司说他是去了玉溪。饲料公司的代理人认为,饲料公司与唐某构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购销关系。公司从没发过货到大理,根本不存在支付现金给唐某的说法。
本案将择日宣判。
都市时报
编辑:牛廓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