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抽奖陷阱的骗术被揭穿以来,已经为广大群众所周知,但是在其基础上,再加以“合法纳税”的新形式,这种组合骗术对社会群众来说,更具新的欺骗性。重庆市公安部门近日向广大市民发出警示。
2008年2月14日,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举报中心接到报案称,在大坪街头,有一伙人专门设立抽奖箱,对外宣称抽奖免费,且张张有奖,最高可返现金2888元,中奖后只需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上缴20%的个人所得税即可获得奖品,趁机鼓动围观群众新年试试手气。于是报案人就随便抽出一张奖票,对方恭祝自己喜中四等奖,只需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上缴20%的个人所得税,即可领走奖品。受害人随即缴纳了200元的税款,就领走了标价1000多元的长虹电视机。可是在使用了一周后电视出现质量问题,经长虹厂家鉴定系假冒伪劣产品。
警方提醒:此类诈骗活动利用一些老百姓爱贪小便宜的心理,设置免费抽奖陷阱,以价值不菲的“奖品”为诱饵,通过上缴个人所得税的合法途径为手段,达到骗取老百姓钱财的目的。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防范意识,以免受骗。重庆警方将会同工商等部门,主动发现线索,快速反应出击,坚决把免费抽奖诈骗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切实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来源的深挖打击。
编辑:红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