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曝光在家吸烟者 有公权力侵害个人隐私嫌疑
[ 作者: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08-02-22 10:03:02   进入社区 ]

  重庆“烟民”们要注意了,今后再在家中吞云吐雾,其行为可能在小区公示栏内曝光……前日,为响应“无烟奥运”,重庆市健康教育所在南岸区、江津区试点无烟区。南岸区将有重庆市主城区第一个“无烟医院”、“无烟小区”、“无

烟学校”等。

  试点无烟区将开设“无烟家庭”,初定由妻子督促丈夫、孩子监督老爸,如“烟民”违规将公布在小区公示栏内。而南岸区疾控中心黄书记表示,此次“无烟”并不是纯粹的全面禁烟,在增挂禁烟标志的同时,各单位出于人性考虑,仍会设立一些吸烟区,方便“老烟民”的需要。

  南岸区市五院院长沈克表示,吸二手烟的危害有时还大于主动吸烟,虽然不能要求所有吸烟者戒烟,至少我们可以保护不吸烟者不受侵害。市五院已经不准院内各大小卖部销售香烟。医院还挂出近千块“禁止吸烟”标志,食堂、走廊、楼梯、办公室、厕所等都成了“禁区”,只要在某科室管辖区域发现烟头、烟灰缸,都将算作违规,如三次以上,将扣除该科室本月科室奖金的10%至30%。(重庆时报)

  网友:很傻很天真

  针对“重庆曝光在家吸烟者”一事,有人发表了《重庆曝光在家吸烟者很傻很天真》的文章,作者李斌指出:中世纪的欧洲曾经大规模爆发瘟疫,人们无法理解,有人说要一边忏悔一边鞭笞自己,于是罗马全城鞭声大作、血肉横飞。这些行为在网络时代的我们看来,可以简单地斥之为“愚昧”。为了不让重庆烟民吞吐的“有害气体”熏到数千公里之外的奥运主会场,就要让“妻子督促丈夫、孩子监督老爸……今后再在家中吞云吐雾,其行为在小区公示栏内曝光”。又该如何评判?

  “战火”烧到烟民家

  有公权力侵害个人隐私的违法嫌疑

  “阻断被动吸烟,保护不吸烟者不受侵害”,当然是一种很堂皇高尚的公共道德。在小区内动员反烟社会力量,把烟民的吸烟借口“一网打尽”——从宣传提倡公共道德的角度,本来也无可厚非。但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政府举措作为不大、效果不彰的情况下,贸然把“战火”烧到烟民家中去,我只能说这些行为“太天真太傻”。毕竟禁烟法还没出来,禁烟也不是禁毒。曝光在家吸烟者,不仅颠倒了问题的轻重缓急,也很有公权介入私权、公权力侵害个人隐私的违法嫌疑。

  自从著名的“夫妻家中看黄碟被抓事件”之后,政府无权干预诸如夫妻在自己家中看黄碟这种私人事务,已经是一个基本的常识。吸烟或戒烟,作为一种私人事务,特别是在自己家中的范畴中,如何取舍都是各人自己的事。而不应该有公权力什么事。

  “戒烟”凌驾亲情之上

  传统家庭秩序可能被打破

  “无烟家庭”的问题,就更大了。家庭是人们安身立命的社会细胞。开设“无烟家庭”,等于公权力用自己的标准来调整家庭关系,宣扬某种公共道德(戒烟)可以凌驾于亲情之上。在公共道德与奥运概念相结合的强力干预下,假如“无烟家庭”的成员真的选择用“揭发”、“举报”这样将矛盾外化的方式,来解决是否戒烟这种原本可以在家庭内部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的问题。那么传统的家庭秩序可能被打破,吸烟可能制造家庭危机,“无烟家庭”也会伤害伦理,危害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关系。

  更可担忧的不是试点“无烟小区”这种政府行为,而是公权力的执掌者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充满正当性、于公于私都是有好处的。“无烟小区”、“无烟家庭”的横空出世,都是不需要经过将要介入这项很崇高的事业中的小区居民、业主委员会表决同意的。

  这种做法自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有其历史脉络的。最近的例证要数“艳照门”一声炮响,为广大网民们送来的某省警方的循循教导:尽量不要动,即使浏览也是违法的!有个词语能够很好地体现这种以公道正义崇高道德之类的面目出现的公权力,对公民生活管得过多、过严、过宽的传统形象,就是“事儿妈”。“无烟小区”,恐怕就是这些“事儿妈”将大展拳脚的战场。(信息时报)

编辑:四七下

[字号:  ]   [收藏本页]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