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嘉谷故居门口(黎小桃/摄)

旧楼庭院里的石板地、水井、玉兰树(黎小桃/摄)

故居一角(黎小桃/摄)
彩龙中国 (本网记者黎小桃报道) 云南唯一的状元——清末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翠湖故居被改作餐厅一事,引发了昆明市民热议。本网记者采访了袁嘉谷的儿子袁丕厘和女儿袁玉芬,兄妹俩对父亲故居改作餐厅一事,表示了强烈的反对,并托付记者上书张祖林市长,希望张市长关注此事。
袁嘉谷儿女:改变文物故居原貌违法
位于昆明翠湖北路51号的昆明市“市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袁嘉谷故居”“昆明市重点保护民居”最近重新修复完工。已77岁的袁玉芬称,最近她和家人看到崭新的故居大门边,紧挨着“市级重点文物保护为袁嘉谷故居”标识牌旁,又十分醒目地张贴着一张“嘉宴食府”招募厨师、服务员、泊车员的大幅海报,才知道原来故居竟然准备用来开餐馆,经营海鲜大餐。
袁玉芬说,当时在修复的故居内,她看到一间间包房隔段将原有风格切割得七零八落,装修与故居的风格也格格不入,故居的四合院内砌了一口新井(原古井在院外),石板地上种了好几棵大树等等。觉得这些东西都改变了原貌,不伦不类,十分不协调。而故居原貌的重要部分小花园“澍园”却被一座钢筋水泥的高大建筑所取代,与故居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心里很不是滋味,对状元故居被“修复”得面目全非感到很痛心。
她认为,文物保护建筑开成餐饮营业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第二十一条:“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装的原则。”第二十六条:“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装的原则……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的规定,人为破坏了故居的原貌,使得故居极为精华的小花园及其他花草树木、亭子小桥等均因“修复”而消逝。而且现在的故居,可能因经营方要单纯考虑营业场所容积,已经基本没有了绿化,非常令人痛惜。
袁嘉谷儿子袁丕厘已85岁高龄,他告诉记者,令他十分疑惑和不安的是,昆明市的市级“重文物点保护单位”有关方面怎么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批准破坏故居原貌的所谓“修复”,任其改变用途而轰轰烈烈的开起”饭庄“来?再说,“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这也是《文物保护法》的法规条款,应该得到执行。但对传承云南文脉有着明显作用的状元故居,却没有得到应得的依法保护。
袁氏兄妹认为,对方把使用项目作为饭馆太欠斟酌了。开饭馆的人(即名典咖啡屋)在昆明市“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袁嘉谷故居”标识牌旁的门头挂一块“嘉宴食府”,是“不成体统”。光绪、慈禧殿试钦点的“经济特元”、“国朝第三人”的历史文化名人故居、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竟成了吃吃喝喝、猜拳行令的地方,状元故居文化氛围荡然无存。
状元后人 嘱托记者吁请市长“管管”
记者采记到的几位状元后人,也对此表示不理解和反对,并将一份长达4页打印纸,抬头注明“尊敬的张祖林市长”的情况反映材料,郑重地交到记者手上,反复强调“请一定想办法让市长知道这件事”,希望张市长能关心、过问故居改餐厅一事。袁玉芬说,云南历史上,像袁嘉谷这样有影响的人物本来就很少,应该倍加珍惜。应将状元故居像北京、江南一带随处可见的名人故居那样,作为陈列馆或者纪念馆(或是具有文化氛围的场所,如书画苑等),真正地发挥它的教育宣传作用。让大家、包括外地游客,都有机会去参观、瞻仰、凭吊。从而认识到虽处边疆的昆明市,也仍然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袁家兄妹认为,在重点文物的留存、宣传教育功能和经济发展个人发财之间,意义孰大孰小、如何取舍,应该显而易见。
袁丕厘、袁玉芬及亲属特意嘱托记者,希望能够借彩龙中国网捎话给张市长:“张市长,我们知道您工作很忙,但由于事出紧急,因此,我们只得向您呼吁,希望您百忙中管管此事,使“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袁嘉谷故居”能够得到更加妥善的保存和更加合理的利用。”
对待状元故居 石屏昆明大相径庭
据了解,袁嘉谷故居的现产权单位是云南大学,云南大学工作人员称,以引资翻修方式转让袁嘉谷故居的经营权是为了保护文物。投资方“名典咖啡屋”付给云南大学的年租金为80万元。
袁嘉谷后人介绍,1950年代,袁嘉谷后人将故居捐给云南大学(后来学校补偿了800元),是为了支持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是对云南大学这个云南人民的最高学府的热爱与支持(袁嘉谷曾在云南大学执教),但却想不到被开成了餐厅。
袁氏兄妹说,他们捐给石屏县的袁嘉谷石屏故居,就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利用,尽管石屏是贫困县,但县里一直只将故居作为陈列馆供游人参观。同时,石屏县还参照昆明故居样式,仿建了一座状元楼作为历史遗迹留存。
编辑:老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