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差距因何拉大
《商务周刊》:当前社会现象中,最为大众所诟病的,莫过于收入差距悬殊。有些人认为,目前出现的贫富分化,是由于市场经济过份强调效率造成的。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吴敬琏:我已经说过多次,目前我国收入差距过大,违反了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的原则,必须郑重对
根据以上判断,缩小贫富差距的首要措施,就应当是铲除寻租的制度基础,以便从源头上扼制腐败。不实现市场化,铲除寻租活动的制度基础,腐败问题是很难解决的。
在我国市场经济框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条件下,由于人们的能力、财产不同造成富裕程度差别的问题也需要妥善地处理。由于我国落后的传统农业与先进的现代工商业二元并存,收入差别就必然比一般国家更大。我认为,目前首先应当把全民社会保障系统尽快建立起来,以便弱势群体获得基本的生活、医疗等保障。同时,通过义务教育的普及,全民文化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的进展,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使居民合法收入的差距也逐步缩小。
说到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里面,关于新社会保障体系做出了一个相当不错的原则设计。可是14年过去了,由于某些行政机关的掣肘,没有坚决执行中共中央的决定,这套体系到现在还没有建立。你说这个责任是在改革还是在没有进行改革呢?
有人说,问题出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上,不应当强调效率优先。这种说法把公平与效率对立起来,而且在讨论公平的时候把“机会的不平等”和“结果的不平等”这两种不平等混为一谈,把主要的矛头对准了“结果的不平等”,因而容易造成思想混乱。结果的平等和效率提高的确在许多情况下有负相关关系,比如平均主义的分配就会损害效率;而机会的平等却正和提高效率方向相同,而不是相反,所以绝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
混同两种不平等,把矛头主要指向结果不平等的最大问题,是把“反腐”和“反富”混为一谈,不是把矛头指向贪官和“红顶商人”,而是指向中等收入的阶层,如医生、教授、国企高管、中小企业主等一般的“富人”,鼓动弱势群体不分青红皂白地“向富人开炮”,对于促进社会和谐、提高经济效率和增进弱势群体的福利,都是极其不利的。我们应当相信,大众是能够认清什么是自己的利益所在的。领导和传媒的责任正在于帮助大众分清“富”与“腐”二者之间的区别,团结起来,为发展我国的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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