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面山乱葬坟将强迁
[ 作者:马雪荣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3-12 10:03:12   进入社区 ]

  “入土为安”是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丧葬习惯,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旧的丧葬陋习造成了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这不仅浪费土地和森林资源,还破坏了生态环境。昨天,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到2010年,主城四城区全部纳入火化区,全市火化率要

达到64%以上。另外,滇池面山、国道省道两侧等重点部位要实现“见树不见墓”。

  据介绍,去年省政府与昆明市签定的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2010年昆明市的火化率要从53.68%提高到64%以上,任务艰巨。对此,到2010年,主城四城区要全部纳入火化区,其余10个县(市)区公职人员和城镇居民,平坝区和条件好的半山区农村人口全部纳入火化区。

  另外,目前在滇池面山,城镇周边,国道、省道两侧,乱埋乱葬和毁林占地造墓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对环境的破坏作用日益显现。近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不再审批滇池面山及其他城镇周边的墓地建设,已审批的要督促植树造林,做到见树不见墓”。

  对此,会上要求,各经营性公墓要加大植树绿化工作,今年完成30%,2009年完成60%,2010年做到见树不见墓。各县(市)区还要认真组织,加大对滇池面山及城镇周边、国道省道两侧的乱埋乱葬的整治力度。今年的重点是做好清理整治,市政府近期将出台《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滇池面山等地乱埋乱葬的通告》,对于属于乱埋乱葬的坟墓要进行清理整治,对一些有碍观瞻的坟墓要通过迁入公墓、深埋不留坟头、平毁活人墓等方式进行整治。

  明年将加大植树绿化,恢复植被的工作,到2010年做到见树不见墓。另外,还要加快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步伐,规范农村居民的殡葬行为,有效治理乱埋乱葬的顽疾。按照一级财权一级事权的原则,加大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投入,确保殡葬设施建设和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还要强化目标管理,明确乡镇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的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乱埋乱葬现象死灰复燃。

昆明日报

编辑: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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