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和物管公司隐瞒赔偿款 百名业主讨说法
[ 作者:田钿    来源:彩龙中国    发布时间:2008-03-14 05:31:40   进入社区 ]
  两年前,阳光花园小区获得政府土地绿化赔偿款183万——这件事,小区的业主直到本月才知道。更让他们气愤的是,当年领取赔偿款的小区开发商和物管公司,一直到业主聘请律师调查取证后,才承认这笔赔偿款的存在。昨天,小区上百名业主相约去讨要这笔差
点见不到光的赔偿款。

阳光花园业主向开发商讨说法 记者曲鸣飞/摄

  业主:183万元赔偿费被侵吞

  昨天中午, 阳光花园小区物管公司门口,上百名的业主聚集在一起,要求开发商和物管公司退还政府部门给小区的赔偿金183万。

  业主代表于大妈介绍,2006年5月份,船房河改造时,位于小区后面的一片空地被占用,一条绿化带被挖掉,政府部门当时赔偿土地占用费110万元,绿化带受损费73万元,两笔赔偿费都被开发商和物管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签字领走。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可他们从来没有向任何一个业主说起赔偿费的事情。直到今年的3月5日,物管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不小心说漏嘴了,业主才知道这笔赔偿款的存在。

  业主马上向开发商和物管公司询问此事,但后者并不承认。业主们只好聘请律师,到政府部门去调查取证,开发商和物管公司才不得不承认他们领走了183万元的赔偿款。

  物管公司:没通报是我们的错

  阳光花园物管公司的殷经理解释说,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属于一家单位,是上下级关系。2006年5月份,政府部门对阳光花园旁边的船房河改造时,确实给了183 万元的赔偿款。由于阳光花园当时只有一个业主委员会,而且手续不齐全,根本无权去签字和代领这笔赔偿费,所以由开发商和物管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字代领。

  “110 万元的土地赔偿费一分钱也没有动过,总公司已经将其打入物管公司的专用帐户里,这笔赔偿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据殷经理介绍,按照“拆一补一、专款专用” 的原则,物管公司从73万元的绿化带赔偿费中,拿出了25万元的资金,对挖烂的道路进行修复,目前帐户里还剩下48万元。“这48万元赔偿费中包括当时拆除的一个中水处理系统赔偿费在内。”

  殷经理向愤怒声讨的业主道歉:“我们错了,错就错在没有将此事通报广大业主。”

  争论:赔偿费“分”还是“存”

  如何处理这笔巨额赔偿费,业主间有两种意见。“这笔赔偿费既然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那么就应该拿出来分掉,不需要哪个单位保管。”这是一部分业主的意见。

  而另外一部分业主则认为应该由物管公司设立专门银行帐户,作为专款存起来,由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公司共同监督管理,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建设和改造,绝对不能分给个人。但物管公司必须征得业主委员会或者广大业主的同意后,才能动用这笔专款。183万赔偿款哪去了?

都市时报

编辑: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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